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政策扎实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温泉县2026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温泉县第三轮(2021-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二、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㈠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度)》的通知
㈡关于印发《博州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5-2030年度)》的通知(博财农〔2025〕49号)
㈢关于印发《温泉县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度)》的通知(温牧发〔2026〕90号)
三、补贴对象
取得草场承包合同书、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享受国家政策补助奖励。
四、补贴标准
㈠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50元/亩/年;
㈡一般性禁牧补助6.81元/亩/年;
㈢草畜平衡奖励2.75元/亩/年。
㈣原则上确定牧户享受的补奖资金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上封底不超过8万元,下保底不低于1.8万元。
五、补贴申请流程
由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村队负责将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登记造册,报请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并在各村(队)委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将补助奖励名册提交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将补助奖励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牧户。
六、补贴发放频次
每年一次
七、补贴发放时限
每年10月31日前
八、发放方式
“一卡通”形式发放到牧户。
九、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以下电话。
1.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欧塔(局长)
经办人:哈比登·铁流(干事)
联系电话:0909-8222197
附件1.安格里格镇公示表
附件2.查干屯格乡公示表
附件3.哈日布呼镇公示表
附件4.呼和托哈种畜场公示表
附件5.昆得仑牧场公示表
附件6.塔秀乡公示表
附件7.扎勒木特乡公示表
审核人: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