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县水利局机构设置 |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温泉县水利局 (二)办公地址:温泉县三峡东路5号 (三)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3:30,15:30-19:30 (四)咨询投诉电话:8222280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1.党组书记、副局长吴宏亮:主持水利局党组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访惠聚”、党支部、水资源管理、水库移民管理、精神文明、信访、工青妇、老干等工作,分管水资源办。 2.党组副书记、局长安国民:主持水利局行政工作。负责高质量发展、水政执法、河湖管理、防汛抗旱、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防范金融风险等工作。分管温泉县水政监察大队(温泉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温泉县河湖保护管理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温泉县水利管理站站长田飞:主持水利管理站全盘工作。负责农业灌溉管理、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库运行管理、防汛抗旱、退地减水、灌溉调度、农村供水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管温泉县农村供水服务管理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副局长吴皓:负责局机关运行管理(包括维护稳定、意识形态、机关作风、政务公开、公文流转、档案、信息、保密、局机关日常运转)、财务、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水利执法与监察、信息化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协助做好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温泉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温泉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地方性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温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场)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渠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三)承办温泉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1.温泉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温泉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负责人:袁杰、加合亚电话:8222280 职能:承担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组织编制专项规划;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计划落实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温泉县农村供水服务管理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人:杨军锋电话:8223131 职能:负责乡镇场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州各级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水旱灾害预防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实施;负责全县防洪建设、水毁工程项目的指导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承担全县的水情旱情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协助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3.温泉县河湖管理中心 负责人:巴特尔电话:8222671 职能:承担县级河长制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巡查督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明确各类管理和督查督办要求,落实河长制确定的事项,完成上级河长办的各项任务。 二级单位 4.温泉县水利局管理站 负责人:田飞电话:8222342 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水管行业管理和灌区中、长期综合规划,全力抓好节水灌溉工作及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二)加强工程的检查、监测、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保证灌区灌排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并发挥应有的效益;依法保护灌区内水利工程设施和管理用地,并按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事件追究、处罚。(三)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取水许可、承担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在灌区内开展防汛抗旱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四)编制和执行灌区的中、长期和年度用水计划,负责监督检查灌区水量调度、计量工作,协调用水矛盾。(五)指导灌区用水单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改进灌排技术,推广科技成果,开展灌排试验。(六)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开展综合经营,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七)搞好灌区绿化,开展水资源保护和监测工作,防止污染,改善灌区水土环境。(八)制订灌区各项规章制度,并对下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定,组织职工业务培训。(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