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相衔接,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㈠保护区分区管理(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规定是否科学合理;
㈡保护管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㈢法律责任设定是否合法适当;
㈣其他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㈠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㈡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09-822355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审核人: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