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时间:2026/04/17

来源: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监管、无事不扰、精准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基本信息

1.执法单位: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2.检查原则: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行“综合查一次”,严格落实“无事不扰”要求。

3.检查对象:全县范围内涉及土地利用、矿产开发、规划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

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一)土地类检查

1.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落实情况;

2.土地用途管制、违法占地、违规改变用途行为核查;

3.临时用地使用、复垦及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情况;

4.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及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5.耕地保护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管控情况。

(二)矿产资源类检查

1.探矿权、采矿权人勘查开采行为合规性;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3.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层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等违法行为排查;

4.矿产资源出让收益、相关费用依法缴纳情况。

(三)规划建设类检查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一书两证)执行情况;

2.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等行为核查;

3.规划条件核实、竣工规划核验落实情况。

(四)测绘与地理信息类检查

1.测绘资质条件、从业活动及成果质量合规性;

2.地图使用、地图审核及国家版图意识落实情况;

3.涉密测绘成果领用、保管、使用及保密管理情况;

4.测量标志保护与巡查维护情况。

(五)地质环境与生态安全类检查

1.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监管;

4.资源开发领域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效核查。

三、年度检查时间安排

1.日常巡查监管:全年常态化开展,重点时段为3月—11月。

2.专项集中检查- 4—6月: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建设、测绘地理信息专项检查;8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检查;10—11月:开展年度整改“回头看”及耕地保护专项核查。

3.联合执法检查:全年适时开展,联合住建、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

四、检查方式

1.双随机抽查: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2.现场核查:对重点项目、高风险企业开展实地检查;

3.非现场监管:运用卫星遥感、卫片执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开展线上监测;

4.专项核查: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风险预警线索开展靶向检查。

五、检查频次管理

1.守信守法企业:同一市场主体年度日常检查不超过2次;

2.一般监管企业:日常检查每季度1次,全年不超过4次;

3.高风险、失信、有违法记录企业:可适当提高检查频次,强化重点监管;

4.特殊情形: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专项督察、整改复查等情形,不受上述频次限制。

六、执法规范与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程序。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实施,按规定出具检查通知书,全程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2.强化执法公示。检查前:在县政府官网公示检查事项、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及检查时间;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

3.严守纪律作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八严禁”,严守廉政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4.狠抓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下达整改意见,明确时限、跟踪复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