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新疆赛湖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全县渔业养殖企业。
二、检查内容
㈠每月抽查。每季度全覆盖辖区水产养殖企业,建立抽查台账,加强指导。完成监督覆盖率100%,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2025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㈡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水产养殖企业宣传渔业养殖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1.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全县监管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
2.“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国家及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和录入上报工作。
3.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按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四、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在检查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
2.根据分工协作,综合执法思路,加大对辖区各类被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性量刑处罚。
3.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笔录和安全生产监督意见书,有现场检查照片,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执法人员应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5.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