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文号:温政办发〔2026〕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6-00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温泉县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部门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体系》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泉县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部门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温泉县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部门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原则,构建“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家校协同”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格局。通过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全县开放水域责任明确、隐患清零、监管全覆盖,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健全部门协调机制
㈠组织领导
组长:李新红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
副组长:何 飞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唐梦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成 员:李贵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吴 皓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 敏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达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艾德来提博格达尔镇党委委员
李世勇 哈日布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丰华 安格里格镇副镇长(挂职)
图鲁古 扎勒木特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卜路辉 查干屯格乡副乡长
阿屹顶·加克斯巴义 塔秀乡副乡长
鲁海西 呼和托哈种畜场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石治东 昆得仑牧场副场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与督导检查。
㈡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防溺水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专题教育、应急演练;督促学校落实家校联系机制,加强节假日、暑期安全提醒。学校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升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提醒中小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工作。
县公安局:会同排查隐患,重点时段巡查危险水域,制止危险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水库、河道等水域防护设施建设,纳入河湖长制巡查。
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参与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
县民政局:重点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学生,落实救助保护机制。
县卫健委:指导学校开展急救培训,协调医疗救援。
乡镇(场)政府(管委):排查辖区水域,明确看护人,设置警示牌。
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季度例会与汛期(暑期)月例会制度,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召集,研判形势,通报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事项。
三、构建监测网络体系
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
㈠全域排查建档(底数清)。各乡镇(场)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河段、湖泊、水库、水渠、池塘、坑池等水域进行登记造册,明确每一处水域的权属主体、风险等级、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建立“一域一档”风险台账。
㈡物理防护与警示(物防严)。1.设施标准。在所有危险水域周边设置硬质隔离设施(护栏、围网),并按照“四个一”标准(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配备应急救生设备。2.警示标识。在重点水域、路口设置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公布责任人和应急救援电话。
㈢智能监控预警(技防准)。鼓励和支持在有条件的重点水域(如水库、事故多发河段)安装视频监控、电子围栏或红外报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预警人员靠近危险区域。
㈣网格化巡查(人防实)。1.属地网格。各乡镇(场)将水域巡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职责,在午后、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巡查。2.部门联动巡防。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溺水高发期组织联合巡查,重点劝阻学生私自下水。
四、重点时段与特殊群体管理
㈠重点时段。每年7月(自治区防溺水宣传月)及暑假期间,加强信息通报;学校落实离校安全警示教育。
㈡特殊群体。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场配合,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学生关爱台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防止因监护缺失导致溺水。
五、保障措施与责任追究
㈠督导考核。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考核。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
㈡责任追究。对未履行《若干规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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