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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文号:温政办发〔2026〕9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6-00005

关于印发《温泉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温泉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温泉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温泉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温泉县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员名单

           3.2026年温泉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2026年6月2日


附件1:温泉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温泉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温泉县地质灾害概况

全县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共有隐患点226处,其中:崩塌154处、泥石流69处、滑坡3处。诱发地质灾害因素多为强降水、气温升高融雪、地震及人为活动。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二、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6年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局部地区可能加重。其中,预测2026年3-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春季升温融雪、汛期极端强降雨过程及地震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冻胀和极端升温融雪引发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公路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㈠气温、降水变化趋势预测。根据温泉县气象年景趋势分析,预计温泉县2026年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光热条件好于常年,年降水量总体略偏少,汛期(5-9月)降水集中,可能出现阶段性暴雨洪涝灾害,山区融雪型洪水及衍生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㈡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温泉县气候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2026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地震活动情况,结合2026年度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预测2026年5-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期,汛期极端强降雨过程及地震引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加快,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多,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各司其职,对地质灾害加强预防监测,提前开展综合防治。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2026年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小型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震和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由于治理难度大、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仍不断增强,危害性有扩大的趋势,从总体看,全县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处于重点防范时期。

三、2026年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

我县地形特征为东宽西窄的河谷地带,西高东低。县内居民居住区大部分处于地势平坦区域,地质灾害相对较少,但在汛期到来时,河流沿线、水库库区周边及部分矿区,易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温泉县孟克沟、小温泉-赛里木湖旅游公路一带、阿尔夏提风景区、大呼斯台沟、米尔其克沟及沙尔贝里克沟一带。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的科克萨依沟、牙马特沟、乌苏都别格争沟及哈夏林场新沟附近。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高山区、低山丘陵区、博尔塔拉河沿岸的少部分平原区以及部分海拔较低的山区,温泉县鄂托克赛尔水库、库斯台水库、阿日夏提水库、温泉县北达巴特铜矿、哈尔达坂铅锌矿、祖鲁洪铜多金属矿、夏格纳石英岩矿等矿区,县内G219公路沿线、G219温霍公路沿线、S304公路沿线等。

崩塌(隐患)主要分布于阿拉套山、别珍套山西段及汗吉尕山中低坡度带山区牧道两侧。泥石流主要集中分布于查干屯格乡米尔其克沟、大胡斯台沟、查干赛沟、阿尔夏提风景区、达巴特、乌苏都别格争沟内及牧道、边防公路一侧。滑坡零星分布于北部山区沙尔贝力克沟、大胡斯台沟及南部山区的马依勒夏特沟、小温泉科克特格希沟。

四、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及工作措施

㈠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州、县党委、政府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狠抓隐患排查、科学实施综合治理项目,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㈡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部门要共同做好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区、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造成伤亡。为便于日后各项工作的对接与实施,请各乡镇场将1名地质灾害具体负责人信息报送至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速报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安全域账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治措施。汛期来临之前,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山洪多发、地震且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区域进行重点调查。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确保防灾政令、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把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场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地质灾害巡查记录表及“两卡”发放情况报送至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速报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安全域账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防控。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充分利用遥感、基础测绘与地勘单位技术队伍力量,开展专业巡查排查,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补充、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网络建设,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人员队伍遴选、补齐和培训,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自动化监测预警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科学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积极履行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轻辖区地质灾害威胁,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控。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应急处置,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风险、灾情报告后,应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控到位。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及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避灾避险演练。各乡镇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突发性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速报联系人员

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速报办公室设在温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恒担任,副主任由郭展展担任,成员有艾尼克尔、苏比努尔、魏文涛。

温泉县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0909-8222747、0909-8223555(传真)。


附件2:温泉县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张 恒

党组书记、副局长

18999770999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郭展展

党组副书记、局长

15700911573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艾尼克尔

空间修复中心负责人

18599149394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苏比努尔

空间修复中心工作人员

15276059091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

魏文涛

空间修复中心工作人员

19354418032


附件3:2026年温泉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一、温泉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温泉县孟克沟崩塌隐患点4,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2.温泉县乌苏都别格争崩塌隐患点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3.温泉县查干赛阿克萨依沟谷水石流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4.温泉县乌苏都别格争沟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5.温泉县巴音达拉沟崩塌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6.温泉县呼衣尔伯格崩塌隐患点1、温泉县呼衣尔伯格崩塌隐患点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7.温泉县苏和特音浑迪沟崩塌隐患点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8.温泉县哈夏林场崩塌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9.温泉县柯克他乌沟崩塌隐患点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10.温泉县鄂托克赛仁河支沟泥石流隐患点1,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11.温泉县闹汗浩秀村南部不稳定斜坡崩塌隐患点5,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12.温泉县哈夏林场公路东出口崩塌隐患点1、温泉县哈夏林场公路东出口崩塌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13.温泉县哈夏林场公路北岸崩塌隐患点3,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14.温泉县哈夏林场公路北部崩塌隐患点2,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15.温泉县科科萨依崩塌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公路。

16.温泉县夏格纳石英岩矿崩塌隐患点,威胁当地矿山工作人员、设备。

17.温泉县哈夏村西北1公里崩塌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18.温泉县伊克托别北侧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房屋、羊圈。

19.温泉县哈尔扎布克沟更新泥石流隐患点1,威胁边防站、边防站工作人员。

20.温泉县哈尔扎布克沟更新泥石流隐患点1,威胁边防站、边防站工作人员。

21.温泉县小温泉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当地居民、酒店、公路、酒店工作人员、羊圈。

二、温泉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及防范期

温泉县主要分布在南、北山区,南部山区为孟克沟、小温泉-赛里木湖Y031旅游公路,哈夏林场一带山区旅游景区及公路、牧道沿线;北部山区主要在阿尔夏提景区、米尔其克一带公路、牧道沿线。重点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预防灾种:各河流出山口段及山区沟谷以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为主,崩塌次之;交通沿线、矿山开采区以崩塌为主。

防范期:融雪及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在5-9月发生,交通沿线及矿山开采区崩塌灾害在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政策解读:https://www.xjwq.gov.cn/info/1708/726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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