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温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文号:温政办发〔2023〕1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3-00046

关于印发《温泉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温泉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泉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良“市场土壤”,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自治区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新政办发〔2022〕13号)和《自治州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博州政办发〔2022〕23号)结合温泉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㈠壮大市场主体。继续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 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同等政策支持。(县市监局、发改委、商工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树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概念。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以内。在窗口配备互联网电脑,全程帮办、陪办网上业务,积极指导企业通过新疆政务全程电子化开展登记,提高网办率。(县市监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及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梳理违规收费线索,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存量政策措施清理与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并重,持续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清理废除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有关政策。(县市监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一招投标交易规则,严格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招投标文件要求。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促进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等违规行为。对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的投标人,违规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后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外,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情况的,坚决叫停纠正。(县发改委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温泉县政府采购管理方式,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会审、抽查、第三方评估、投诉举报等配套制度并推动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规范企业竞争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县财政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推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纳入自治区、自治州规划的重点项目,运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督。(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统筹发改、住建、生态等相关行业部门,互相配合,推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水平和质量。将全年计划建设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项目办理范围。制定温泉县2023年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清单,县级领导对2023年重大项目进行包联,抽取专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前提下,逐一梳理工作节点,合理安排工期,制定时间表,挂出作战图,切实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县发改委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对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对涉及用地用林用草用湿的建设项目,及时与用地单位对接,提供项目办理一次性清单,做好用地服务保障。落实好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评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用地、规划部门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抽查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承诺内容,保障项目建设安全推进。加快水土保持审批时间。实行审批制管理的项目,将方案报告书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不含技术评审的时间)。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项目,将审批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不含技术评审时间);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对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支持项目融资。依法用好用足我县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相结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专项债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使用过程中,注重创新机制,发挥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鼓励引导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配足融资。(县财政局、发改委、县内金融机构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降低融资信贷成本。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金融机构对此要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传导效应,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县发改委、财政局、商工局、人社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财源税源,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体经济。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充分运用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申请民品民贸贷款贴息、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LPR-150BP以上部分至自治区下发的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以下部分贴息。(县财政局、发改委、县内金融机构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㈤扩大消费领域。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因城施策运用好政策工具,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认真做好防烂尾、稳预期相关工作,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防范发生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为主线,结合“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促消费活动,持续抓好2023年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的组织落实,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县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工局、文旅局、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按照《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二手车销售企业(以下简称“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好简政放权、减证便民等措施。为便利企业经销二手车,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待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转让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便利二手小客车商品化流通。对销售企业已备案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像的,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原件。提供“交管12123”APP车主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方便二手车交易中确认车辆状态,促进二手车诚信交易、放心消费。(县公安局、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汽车消费促进季、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向上”系列活动,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公共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汽车消费。(县财政局牵头、商工局、税务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深入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家电产品服务升级和消费扩容。(县商工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㈥开拓区外市场。支持企业到州外市场打拼,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互利共赢。加强对出口大户、中小外贸企业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融资、用工、物流等问题。争取京东、顺丰、菜鸟等电商龙头企业设立分拨仓。引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企业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展销平台,与境外采购商开展供需对接。(县商工局、商工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县域企业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等境内外展会,帮助企业扩展国内外市场。落实好支持对外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拓市场、拿订单。(县商工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㈦内资外资同等待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一系列稳外资政策措施,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招引一批有利于完善产业链、有利于强链、延链、补链的外资企业(项目)落地,增强外资在我县长期发展的信心。(县发改委、商工局、财政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温泉县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一系列稳外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平等待遇,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做好落地企业的后续服务工作。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企业服务投诉机制。及时办理企业投诉的问题;推行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发改委、商工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㈧规范高效行使行政权力。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编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在全州实现同一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动态衔接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统一编制并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㈨严格公正监管。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管出公平、管出质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完善监管规则,创新适应行业特点的监管方法,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做好知识产权贯标、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申报、专利导航等工作,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加大在企业专利挖掘、专利布局、质押融资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加强地理商标“温泉黑小麦”的申报工作。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侵权假冒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遏制侵权假冒势头;深化统筹协调,提升协作联动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推动形成全链条治理模式,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县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决不能搞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司法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督促行政机关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限制随意裁量,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司法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构建公平规范的市场规则。按照构建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推动县直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县发改委、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采取积极态度推动破除,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处理回应机制,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县发改委、商工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全面实施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申请人只需通过《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查询、选择规范条目,就可以自主申报。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明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在全县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突出“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县市监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常办事项由多环节办理变为集中办理,扩大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县自然资源局、市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推进企业开办注销、招工用工等常办事项由多环节办理变为集中办理,扩大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设。在上级层面完成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对办事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的基础上,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出生的全生命周期,深化“一件事”改革,完成“出生一件事”“入学一件事”“婚育一件事”“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等18个“一件事”工作的落地运行,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着力推进企业开办“大礼包”(含印章刻制、税务UKEY、政策汇编)落实落地,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市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系统互联互通,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全面开展证照(证明)梳理,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推行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材料免提交。梳理电子证照共享事项清单,实现高频证照基本电子化并在清单事项中的全面应用。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高频服务领域应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高效便民服务。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在各类政务公开平台转发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普通话测试等面向社会面的考试信息,开通热线电话,为广大考生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实现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全环节网上办理。推动考试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考试服务的便利度。(县教育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广营商环境创新经验。推广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州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县发改委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不断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让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加强信息公开、日常采购行为巡查、加大对采购人培训力度、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等方式,不断规范各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提升采购人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水平,使“政采云”成为更便利、更完善的交易工具。加强协作沟通,实地走访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入户宣传小额贷款政策,定期组织项目单位、企业与温泉县内金融机构召开“政银企保担”对接会,及时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及时沟通上级单位,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发改委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保障民生。认真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提高便利度,继续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确保应发尽发。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需要纳入低保的对象,该扩围的扩围,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政策,足额发放补贴。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实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监管,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县民政局、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分层救助格局。结合我县调查摸底情况,以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000元为底线,不设定规模限制,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排查,加大扩围力度。动态监测物价指数,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政策,足额发放补贴,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家庭对象基本生活。强化动态监测机制,依托信息化技术,利用手机APP、互联网等方式,农户可根据纳入监测预警对象标准进行申报,逐级比对审核后纳入监测范围。对家庭基础差自救能力弱的家庭,及时给予解决过渡临时性等生活救助。加强医疗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动态更新,协同做好风险研判和处置。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资金审批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情况监控,确保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和个人,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严把审核审批关,对违规发放临时救助资金要坚决给予严重处理,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深入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简化申领手续,优化申领服务,推动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应发尽发、应享尽享。(县人社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十六)助企纾困。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各级政府包括财政供养单位都要真正过紧日子,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县财政局、发改委、商工局、司法局、税务局、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资金审批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情况监控,确保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和个人,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县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专项检查重点领域主要是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公路客票、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重点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交通、环保、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隶属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令禁止对国家和自治区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县发改委牵头,县商工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住建局、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稳就业。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主渠道,落实好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吸纳就业上当好“主角”。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行动,对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对自主创业者落实好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政策。稳住本地和外来务工人员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养殖业,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等作用。同时,坚决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县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积极对接人社部门,解决引进人才及用工人员子女教育后顾之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事宜,凡是在温泉县公立幼儿园入园的(不论户籍),每学年补贴2800元的保教费;在温泉县高级中学就读的(不论户籍),均按照每学年每生1000元的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在温泉县高级中学就读(不论户籍),被985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被211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温泉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其子女就学,在县域内不受择校择园限制,享受最优教育资源。(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保障生产和供应。加强成品油、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落实好惠农补贴政策,提高种粮积极性。强化粮油作物田间管理,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努力提升粮食产能。围绕保饮水保秋粮继续抓实抗旱减灾工作。加快优质畜产品产业发展,稳定生猪产能,提升牛羊肉供给能力。(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工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将气象预警纳入预案响应条件,细化各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开展春季隐患排查,对各水库、易发频发洪水的河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调整水库“三个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夯实防汛抗旱工程支撑体系。做好监测平台和站点的维护,提前做好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山洪灾害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的巡检养护,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作战速度、强化应急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1.鼓励和引导养殖户从州外引进良种能繁母牛0.3万头以上、种公牛30头以上、种公羊600只;发挥呼和托哈种畜场中国美利奴细毛羊种羊场(区级)供种作用,积极对接自治区畜科院,以呼和托哈种畜场细毛羊核心群为基础,培育地方肉毛兼用新的地方品种羊。加快实施肉羊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形成牧区以地方品种为主的绿色有机肉羊和农区以肉羊品种为主的高效肉羊发展格局。积极争取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加快转变肉羊养殖生产方式,打造草原羊肉特色品牌,实现绿色有机羊肉产品优质优价。依托生猪规模养殖场,加强生猪良种繁育,提升生猪品质实现生猪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力争2023年生猪存栏2.5万只。(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工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畅通“主动脉”和“微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稳定市场预期。(县商工局、交通运输局等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积极落实物流保通保畅职责,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关注气象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入温道路畅通、有序、快速通行,重要的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鲜活农产品、能源物资和物流快递等物资不断线,全力做好保畅保通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工作,对照上述改革任务分工,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措施,强化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并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