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十八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现象普遍。博乐市小营盘镇新众和养殖合作社东北侧约300米处历史矿坑中,有大量畜禽粪污及清粪废水,形成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污染区域,周围蝇虫飞舞,现场恶臭明显;精河县华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粪污收集池渗漏,粪污水溢流周边外环境;温泉县塔秀乡养殖园区活畜交易市场北侧堆存约0.5万立方米粪污在无任何防渗措施的裸地上。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通过强化畜禽粪污排放监管,规范畜禽粪污处置方式,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温泉县塔秀乡养殖园区活畜交易市场北侧在无任何防渗措施的裸地上堆存约0.5万立方米粪污问题,温泉县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组织清理粪污,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进行处理,对清理现场进行规范化处置,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二是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是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对辖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户)粪污不规范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五、完成情况
一是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覆盖走访,宣传畜禽粪污处理法律法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关政策,共宣传走访86家规模养殖场(户),确保相关生产经营主体政策知晓,防止出现畜禽粪污不规范处置、随意倾倒等问题。
二是依托有机肥加工厂,组织清理粪污,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进行处理,对塔秀乡养殖园区活畜交易市场北侧堆存约0.5万立方米粪污进行规范化处置。已于6月30日清理完成。
三是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下达项目资金2800万元,共有31个养殖场(合作社)、村队、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对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
四是定期对养殖场检查指导。对规模养殖场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检查,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巡察,确保养殖场严格落实畜禽粪污处理主体责任,杜绝随意倾倒行为。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61177
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