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十七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问题。《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深埋法处置病死畜禽有明确要求。督察发现,博州建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并未发挥作用,部分县(市)仍然采用深埋法处置,且普遍未落实防渗漏、消毒、覆土等措施要求。督察组随机抽查17家畜禽养殖场发现,病死牲畜填埋地点均未落实防渗漏等措施,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其中,精河县雪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泉县新疆农网牧业有限公司将部分病死牲畜填埋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坑中。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要求,提高养殖主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处理病死畜禽。
四、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新疆农网牧业有限公司、温泉县隆铭牛业公司等养殖企业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深埋处置,做到防渗漏、消毒填埋。二是引导养殖主体对接博乐市兆丰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对病死畜禽开展集中无害化处理。定期检查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协调养殖场与博乐市兆丰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防止出现病死畜禽不规范处置、随意丢弃等问题。
五、完成情况
㈠引导全县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一是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覆盖走访,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依托博乐市兆丰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走访宣传养殖场(户)86家,发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86份,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68份,签订《病死畜禽委托无害化处理协议》68份。
二是对屠宰企业开展上门宣传及解读法律法规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向企业负责人解读《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明确检疫、暂存、转运流程。及时通报违规处理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2家屠宰企业与博乐市兆丰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㈡5家问题畜禽养殖企业整改情况
对新疆农网牧业有限公司、万晟规模化养殖场、温泉县隆铭牛业公司、温泉园丰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呼尔康养殖合作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全部完成整改。
㈢强化培训与日常监管
对各乡(镇、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及牧运通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操作技术培训,于2月27日对全县7个乡镇场官方兽医、村级防疫员开展集中培训,共计84人。对县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指导检查2轮次,共发现未规范处理病死牲畜问题2条,整改完成2条。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61177
温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