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
①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
2.补贴标准和期限
①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3.申领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②个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④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4.办理渠道
创业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创业地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站→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咨询电话:0909-7710780。
审核人:朱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