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2.承办机构
温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4.服务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求职指导与用人指导方面的需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应职业指导内容。
5.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地址:
https://zwfw.xinjiang.gov.cn:9005/xjzwfwdt/xjzwdt/pages/workreport/workReport
窗口办理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9号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10:00~14:00, 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结
7.咨询方式
座机:0909-771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