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行政区域内个人和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可参加职业培训。
补贴标准: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后实现就业情况挂钩。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按照标准50%给予培训补贴,一年内实现就业的给予100%补贴。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人次。创业培训补贴不超过1250元/人(核定培训成本在1250元以下的,按实际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高校在校学生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600无/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1000元。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不超过1500元/人;技师培训补贴不超过1200元/人,高级工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元/人。有组织转移就业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每人500元。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就业岗前培训给予每人1800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学年4000元(核定培训成本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培训成本给予补贴)。
补贴程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或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补贴时限: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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