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时间:2024/09/11

来源:温泉县公安局

点击量:

温泉县公安局“五项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走深走实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温泉县公安局便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福祉”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公安机关的重大职责和重要使命。

一、加强走访,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民警点对点分包企业,每月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做实做细企业走访及矛盾排查工作,进企业门、认企业人、理企业事、帮企业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警企关系,主动听取企业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主动发现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聚焦主业,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聚焦公安主责,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严打犯罪“不手软”。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坚持“以打护航”,紧盯企业重点关注的盗窃、诈骗等高发案件,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查处”机制,全力做到快侦快破,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定期指导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内部保卫组织制度,及时提供治安预警、防范指导和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安商安民的平安环境。

三、强化排查,扎实做好“三项清理”。一是清问题,全面清理掌握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根据问题类型,及时上报,精准施策,助企纾解困难。二是清挂案,对既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的“挂案”集中排查梳理,摸清挂案底数,做到应纠尽纠,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企纾困解难。三是清风险,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帮助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内部治安风险隐患,定期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切实增强企业防风险能力,净化生产环境。

四、定期检查,筑牢企业安全之墙。坚持警务前移、警企携手、共创平安的理念,将警力前置,压实巡逻防控责任。建立“打防管控、警企联动”的网格化巡防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巡逻防控要求,有力保障了企业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定期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消防器材过期、消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强化行业场所安全检查,重点对加油站、废旧金属、旅馆等行业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属于公安管辖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公安管辖的,督察大队联合治安大队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督查16场次,发现隐患问题8处,现场提出整改,确保敦促整改。

五、加大宣传,提高企业防范意识。坚持“走进去、请进来”,加大与企业的沟通和宣传力度,虚心接受评议,加强互动互通,不断加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夯实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充分释放政策“含金量”,架起警企“连心桥”。强化对口宣传,一线民警深入辖区重点企业以组织座谈会、知识讲座、张贴海报、讲解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反诈、禁毒、诚信教育等方面的宣传,全面提升企业和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投资风险意识。自夏季行动第三次宣防开展以来,各部门联合开展涉企宣防6场次,提出问题9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3处。

审核:马雪桐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