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博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发展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温泉县完善并健全了公共汽车、农村小客、抵边村客车运营补贴资金拨付的跟踪机制,在州县两级财政运营补贴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在发放中为发放准确无误,我县加强和客运企业的对接,科学运用GPS动态管理系统,规范车辆线路运营,按月核准运营里程。2024年发放2023年运营补贴59.43万元,涉及车辆68辆,其中农村客运线路65车59.4万元,公交补助3辆300元(原公交车于2023年2月报废,按里程发放了2023年1月补贴),2025年6月发放了2024年运营补贴90.69万元,涉及车辆64辆,其中农村客运线路64辆90.69万元。因现行公交车辆为租赁车辆,不符合运营补贴范围。补贴发放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运营车主,确保了发放及时准确。二是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方面,2022年11月21日,温泉县泉城公交公司和新疆赛里木湖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年每辆4万元租金签订租车协议。所租车辆作为县城公交车试运营。试运行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试运行期间免费乘坐。试运行结束后,企业自行运转,票价为城区1元、滑雪场5元。运行至2023年1月31日后企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支出101760元,收入4970元,收支严重不平衡,企业无法维持运转。县政府结合县城实际,于2023年2月实行免费公交至今,公交运营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三是在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方面,根据群众需求开通了早晚专线接送学生专线、早10点至晚7点,开展了县城旅游环城2条公交专线,同时根据小微工业园区职工上班时间,开通县城至小微工业园区专线公交,方便了群众出行。四是在配套设施方面,尤其是公交充电方面,我县招商引资,全面布局,在县城安装快充充电桩5处、慢充充电桩21处,不仅解决了公交车充电难问题,还给城市出租车和其他电动汽车充电带来了便利。五是在稳步有序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方面。我县于2024年咨询并询价,计划购置4辆纯电动公交车(14座中巴,核载19人,含5站位),经咨询每辆约为51.2万元,4辆共需204.8万元,如购置大巴公交,每辆约为120万元,4辆共需480万元左右,由于县财政筹措资金困难,故仍以每年租赁新能源纯电大巴车作为公交汽车。后期,我县将结合超长国债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中“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适时购置更新我县新能源公交车辆。
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办理答复,感谢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县的交通运输事业,继续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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