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成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合理的取暖费价格调整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取暖费定价依据及调价机制
目前,温泉县执行取暖收费制度的依据为《关于温泉县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发改价〔2014〕6号),现行收费标准为25.7元/平方米。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相关政策,供热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定与调整。调整取暖价格需由供热企业提交正式申请,并附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并按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最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采暖方式演变及环境影响
2024年10月之前,温泉县采用燃煤锅炉进行供暖。传统燃煤供暖方式不仅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也直接威胁居民健康与生产安全,同时与国家“双碳”政策导向不符。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自2024年10月起,全县全面转向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新的供暖系统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具有良好的环境与社会效益。
三、供热企业运营与管理措施
温泉县现行供热运营企业成立于2024年,负责全县集中供热运行管理。2024年10月起,该企业承接第五师88团约18万平方米供热面积,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为应对2024年8月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我区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带来的运行成本上升问题,我县积极统筹管理,通过优化供热调度、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设备维护等方式,努力控制运营成本,提升供热效率,保障供热系统稳定、经济运行。
下一步计划,我们将认真梳理您的建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逐步细化机制方案。同时,加强与供热企业、居民代表的沟通,广泛吸纳合理意见,推动机制尽快落地见效。持续监测清洁能源供暖实际运行成本,指导企业健全财务数据,开展供热成本初步摸底与分析。其间,也欢迎您继续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
联系人:盛兆彬 联系电话:18690904333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