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做好理赔服务降低农牧民经济损失提案”收悉。根据我单位职责,现将具体措施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保险公司存在赔偿工作不规范、赔偿程序复杂的问题。一是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要求,在2024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与保险公司协商,依法依规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严格规范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申请、现场调查勘验、财产损失确定、补偿资金认定及申报等各环节程序,建立了5分钟内响应接案,48小时内查勘,3个工作日内定责定险,3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的工作机制,做到有损即报、即报即接、即接即赔。二是充分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与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大力开展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宣传工作。三是坚持农牧民群众自愿原则,在县财政部门补贴的保额基础上,2024年1月1日开始,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各乡镇场牧业办、村委会协同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温泉分支公司开展农牧民引导工作,积极向群众讲解保险标准、保险责任、投保范围、理赔标准、理赔流程,积极鼓励牧民自愿购买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费,提高牲畜保额,目前农牧户自缴保费金额51.27万元。四是继续将温泉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招标方式,由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与中国人寿财险保险公司签订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竞标金额为49.69万元,保证了政策落地的兜底性和完整性,目前已处理野生动物致害牲畜赔偿126起,导致各类牲畜死亡309头(只),累计赔付金额48.03万元。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干,全程监督,全程跟踪,确保每一笔赔款真实有效,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流程,多方学习,吸取总结经验,确保做到被害牲畜不流入市场。
感谢委员对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并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温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巴塔 电话:113565515031
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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