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乡镇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监督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7、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奖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温泉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3)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公室
(4)基层工作办公室
(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公室
(6)温泉县公证处
温泉县司法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温泉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温泉县司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76.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7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本年支出36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1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7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52万元,占88.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83万元,占11.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36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万元,占69.19%;项目支出113.55万元,占30.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1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加大,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07.88万元,决算数333.5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4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07.88万元,决算数333.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31%,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187.74万元;
2040607法律援助1.55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12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4.35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1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9万元,占80.32%,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19.6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加油款、车辆保险费、过路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公务接待费5.7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正常值班备勤工作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5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80万元,决算数29.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4万元,决算数23.3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8万元,决算数5.7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温泉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5万元,降低49.1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590(平方米),价值337.53万元。车辆12辆,价值121.9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17.5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我单位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我单位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目标,杜绝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和逾期无效目标的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