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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

关于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27日

来源:温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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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温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温泉县财政局局长 刘风枝

各位代表:

受温泉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重要决策、温泉县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圆满完成温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㈠ 2024年温泉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71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同比增长11.02%,其中:税收收入11343万元,非税收入189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7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1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6万元;调入资金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407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44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30362万元,上解支出28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5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3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711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470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26453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593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4453万元,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000万元,上年结余7348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8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41743万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

⑶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936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174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7623万元。

⒊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54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941万元,利息收入1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12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53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14万元,转移收入109万元;上年结余11394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98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957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转移支出23万元。

⑶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5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98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456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万元,均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 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24年年末债务余额48209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163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046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054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债务率警戒线指标分析,温泉县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债务均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㈢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温泉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2408.84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16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0732.84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温泉县直达资金共支出30527.92万元,支出进度94.2%。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16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4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8862.45万元。

二、2024年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县人大决议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守牢风险底线,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为推动温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㈠高效统筹资金资源,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健康平稳

一是深入钻研自治区、自治州重点政策,结合我县发展战略,谋深抓实项目储备,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283万元。二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24年争取债券资金801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7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000万元,专项债券3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6100万元。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结合部门决算、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等情况,清理县直部门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累计收回存量资金1371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四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年初预算“三公”经费43万元,统筹用于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

㈡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

一是聚焦稳定目标任务,全力支持政法系统和边境管控建设,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统筹公共安全资金11337万元,大力保障公共安全各项支出。二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博温赛”文旅康养产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共投入资金14000万元,用于县城供水(暖)及文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助力项目“提档加速”,增强旅游服务能力和承载能力。三是交通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投入1835.32万元,用于建设3个自然村34.5公里硬化路面、14公里的联网路建设,铺就一批“农业生产路”、“产业致富路”,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投入213万元完成了X208线、X210线约140公里的养护里程,为老百姓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四是投入1.06亿元用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为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做足了准备。五是为做深做强农牧产业,投入国家、自治区产业类资金5829万元,实施了冷水鱼改扩建项目、玉米产业集群、牲畜种源繁育示范基地等项目,初步形成“种养结合、农牧互补、草畜联动”的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六是为推动温泉县草原畜牧业升级转型,投入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4936.96万元,使草原增绿效果初步显现。

㈢ 精准聚焦民生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加大各类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就业创业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2024年争取上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472万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支出;为13家小微企业和58家个体经营户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40万元,财政贴息55.4万元。二是统筹投入32292万元支持教育惠民提质扩能,优化县域内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学生资助补助政策。争取1711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齐乡镇学校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教育优质均衡;落实440.44万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实现从“吃得饱”到“吃的好”转变。三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投入4999万元用于落细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城乡医疗救助投入268万元,用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支出和资助参保(困难群体参保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入3804万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421万元,为全体居民开展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对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全民健康免费体检投入452万元,提高城乡居民预防意识,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全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入54万元,为全县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

㈣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基础民生保障,争取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71万元,用于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投入资金11956.94万元(其中本级安排233.94万元),用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自治州粮食攻坚行动安排部署。保障全县承保面积兑付政策性保险保费财政补贴,2024年兑付财政补贴2772.91万元。二是安排水利建设方面资金2227.48万元,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支持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持续推进大型灌区配套改造。三安排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2695.84万元(其中本级安排211.7万元)、用于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农业综合改革资金977万元,用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四是大力支持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投入10363.9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草原生态,为温泉县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㈤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持续释放财政科学管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部署,稳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2024年选取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920.42万元,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为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邀请上级绩效专家面向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3场(次)培训。除涉密单位外,全县各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均在温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透明度。三是加强财会监督。研究出制定《温泉县财政局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试行)》,已对20个预算单位开展专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40个预算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掌握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持续开展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共处置国有资产29批次,涉及金额4652.08万元。五是国有企业布局更加完善。修订《温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构建“1+3+N”的国有资本监管架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温泉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025年)》,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的71.74%。六是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持续加快。2024年,“政采云”平台温泉县区划共入围供应商702个,完成交易数6414笔,交易金额34642万元,电子卖场交易金额12569万元;框架协议交易金额4万元;项目采购成交金额22069万元,节支率3.87%。

三、落实温泉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㈠“三保”支出底线切实兜牢。

按照“打破基数、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通过统筹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资金,集中财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编制,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温泉县全年“三保”实际支出76377万元,其中:保工资52405万元、保运转2141万元、保基本民生21831万元。

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全县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有序开展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全过程绩效评估、监控等工作,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2024年温泉县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及整体绩效目标按时按规在政务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有序开展全县预算单位内控管理评价工作,不断健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重大财税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内控制度,财政内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㈢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树牢底线红线意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杜绝行政事业单位违规举债。二是加强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监控,夯实监管基础,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得到有效提高。

㈣金融风险防控力度逐步增强

一是用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深化数据融合,统筹做好县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6月防范非法集资月、“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协同成员单位以法律知识、金融常识、投资理财、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宣传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96份。

㈤财政监督体系建设扎实推动。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时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直达资金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准确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审查联网监督工作,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针对《温泉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提出的7方面15条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并加以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13条。

总体来看,温泉县202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财政收支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在收入方面: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结构单一,预算约束刚性不强;预算绩效管理需要提质扩面,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在支出方面:由于“三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逐年增大,加剧了收支矛盾。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5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出2025年温泉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⒈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深化财政重点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为实现温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美好新疆做好财政保障。

⒉基本原则:⑴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温泉县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全面、准确反映部门各项收支情况,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⑵保障重点以收定支。根据2025年温泉县财力状况,安排支出预算,不编制赤字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依照政策、标准、人数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民生县级配套项目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⑶坚持绩效源头控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规范程序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25年温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了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㈡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⒈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75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安排24038万元(财政体制改革后),(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安排10133万元,财政组织非税收入安排139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3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6453万元;调入资金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75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164197万元(包含一般债券付息资金7198万元);上解支出安排6448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9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324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90万元;上年结余1762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324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支出1627万元,2025年专项债付息支出800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896万元,本级项目支出693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597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10801万元;利息收入8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43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09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82万元;转移收入89万元;上年结余145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9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19905万元,其他支出22万元,转移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04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5年温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2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2025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温泉县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3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191万元、专项债务120万元。2025年政府债务付息152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7198万元,专项债务付息8004万元。

五、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措施

㈠ 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指标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优化预算分配,避免不同渠道资金交叉重复安排。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完善从储备立项、组织实施到终止完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和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监督,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完善问题发现、通报、反馈机制,防范处置财政运行风险。

㈡ 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制度机制,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在合理保障部门履职支出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节约政府采购成本。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跟踪评估过紧日子情况,坚决查处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行为。

㈢ 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严格落实有关兜牢“三保”底线的要求,压实责任,加强监测督导,多渠道安排资金,全力做好“三保”工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掌握“三保”支出需求,推动“三保”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及时提醒提示风险,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三保”年初预算78232万元,其中:保工资52625万元,保运转2131万元,保基本民生23476万元。

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穿透式管理,强化项目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㈤加强财会监督

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和通报曝光。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增强温泉县统筹调控能力,充分调动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稳步推进县级财政体制改革,为建设美丽温泉提供坚实保障。

㈦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问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温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税改革、制定财税政策中。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挥好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5年我们将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为温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是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的各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当纳入国有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股息红利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5.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9.直达资金: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至地方的资金,直达资金以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为原则分配和使用

10.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一种在特定条件下上级政府给予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11.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2.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等支出。

13.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4.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5.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6.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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