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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来源:温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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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5年1月2日在温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由温泉县财政局牵头,会同温泉县自然资源局、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完成了温泉县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温泉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㈠ 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温泉县国有资产总额189.25亿元,负债66.67亿元,净资产总额122.58亿元。其中: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1.64亿元,负债总额59.96亿元,净资产总额71.68亿元;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7.61亿元,负债总额6.71亿元,净资产总额50.90亿元。

㈡ 国有资产分类构成情况

温泉县国有资产总额189.25亿元,构成情况为: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1.64亿元,占总资产的69.56%;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57.61亿元,占总资产的30.44%。

㈢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温泉县国有资产总额189.25亿元,较上年171.56亿元同比增长10.31%;其中: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1.64亿元,较上年118.76亿元同比增长10.85%;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57.61亿元,较上年52.8亿元同比增长9.11%。

二、国有资产布局投向情况分析

㈠ 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布局投向情况

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2023年温泉县纳统国有企业(含子公司)27家,国有资产总额131.64亿元,较上年118.76亿元同比增长10.85%。

⒉企业国有资产布局投向

从国有资本布局看,主要分布在粮食、旅游、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等领域,大多为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缺乏生产性实体企业。2023年,以市场化手段持续推进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初步形成“1+3+N”基本框架思路。从国有企业规模看,温泉县资产规模在10亿元以上企业4户(温泉县泉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县天拓工程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温泉县泉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其他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下。

㈡ 行政事业性资产分布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2023年度,温泉县独立核算机构数102个,其中:行政单位47个,事业单位55个。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布情况

2023年末,温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57.61亿元,比上年52.80亿元,增加4.81亿元,同比增加9.11%。其中:流动资产5.24亿元,占资产总额9.10%;固定资产原值27.86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6.37亿元,占资产总额28.42%;在建工程5.21亿元,占资产总额9.04%;无形资产净值0.16亿元,占资产总0.28%;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8.13亿元,占资产总额48.82%;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占资产总计0.02%;保障性住房净值2.40亿元,占资产总额4.16%;受托代理资产0.09亿元,占资产总额0.16%。

三、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分析

㈠ 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末,温泉县纳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31.64亿元,同比增长10.85%;负债总额59.96亿元,同比增长8.84%;净资产总额71.68亿元,同比增长12.58%;营业收入6.45亿元,同比增长40.52%;营业利润亏损0.44亿元,净利润2.26亿元,资产负债率45.55%。

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收入情况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共计25笔,账面金额0.61亿元。其中:无偿划转资产14笔、账面金额0.60亿元;对外捐赠资产3笔、账面金额0.0019亿元;报废报损核销资产7笔、账面金额0.01亿元;公开拍卖处置1笔,处置金额0.0021亿元。

四、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国有企业日常监管方面一是积极发挥国资国企优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将县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27家重点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管理系统的月报及年报监管中,建立经济运行分析机制,规范资本运作。二是推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企业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制,规范董事会决策运行机制。三是开展县属重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摸清家底,综合分析存在的风险,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⒉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方面。一是县城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开工承接建设项目总投资22.36亿元。主要是温泉县清洁水源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塔秀乡玉米种子加工厂建设项目、污粪一体化建设项目、圣泉景区博温赛一体化建设项目等;县国信公司依托出售各种规格型号的砂石料,出售原土砂220万m³,销售金额0.33亿元。二是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加快鄂托克塞尔天泉游客服务中心、河谷林游客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累计接待游客次数共计10万余人次,总计收入0.02亿元;不断加强景区内部业态,开展研学及旅游咨询活动,累计收入0.0078亿元。三是加大粮食仓储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竞争的基础设施硬件水平,不断维护拓宽现有小麦销售市场,积极签订小麦收购合同,确保收购小麦实现增收。

⒊国企债务风险防控方面。一是严控债务增量,减少存量债务。通过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国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企业发展增加盈利用于偿债。二是强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债务防范化解。强化负债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谁决策、谁主责”的化债原则,明确债务责任主体,将企业负债率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

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一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了“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参与、分级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方面。组织各单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固定资产盘点、2023年升级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功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共3场次,加深各单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认识和理解,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方面温泉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已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有资产“入口”和“出口”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资产卡片信息录入工作,提高准确率。及时提醒督促各单位按期报送国有资产月报,认真编制年报,认真做好对各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的审核报送工作,确保资产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与2.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融合,督促各单位核实清理存量资产。

4.聚焦专项工作发力方面。按照自治州、温泉县党委政府及自治州财政局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县行政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服务村队(社区)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盘活利用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县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方舱医院等专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以上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专项资产底数,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为温泉县有效盘活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能,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供资产基础数据和解决方向。

五、问题、措施及建议

㈠ 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属国有企业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等核心指标的年度绩效考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县属国有企业实体产业比重低、产业链不完整、盈利能力弱、缺乏造血功能,兼并重组又面临历史包袱难以消化等问题,扭亏增盈面临挑战。三是企业人才匮乏,复合型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才、专业骨干力量较少,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专业技能培训较少。

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和人员配备力量薄弱,资产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力量不稳定。二部分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扎实,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㈡ 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⒈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助力国企做强做优。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模式。推进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优化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压减企业层级、减亏治亏、资不抵债企业处置、虚假贸易整治等若干专项治理行动。二是持续推进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制定《温泉县县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整合改革行动实施方案》,构建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核心,以产业投资平台为重点,以专业子公司为主力的国资国企架构,加快以市场化手段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三是深入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根据《博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温泉县实际,制定《温泉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任务措施、路径方法、完成时限、实施效果、责任主体等,量化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抓好具体改革任务的落实。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控债务增量,消化债务存量,重大投融资事项管理,加快企业转型,提高县国企自身偿债能力。

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管理力量,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办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各类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每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三是夯实在用资产管理,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加大对闲置资产集中管理与调配,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购置需求尽量通过内部调剂、行业调剂、统筹调剂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配置,严控资产增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经营性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职责权限批准后,采取对外出租、出售等市场化方式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基础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建议高位推进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划转移至县机关服务中心。结合温泉县实际,制定《温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促进温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审核人:刘风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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