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7日在温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温泉县财政局局长戴春勇
各位代表:
受温泉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统筹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圆满完成温泉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㈠2023年温泉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06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6%,同比增长13.07%,其中:税收收入11430万元,非税收入158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48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10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89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8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4万元;调入资金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794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66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5989万元,上解支出773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90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6万元。
⑶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06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625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0407万元。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082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3808万元,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1000万元,上年结余12286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008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0035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0万元。
⑶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8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08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7366万元。
⒊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⑴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5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715万元,利息收入8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09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0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3万元,转移收入74万元。
⑵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52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480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转移支出42万元。
⑶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540万元,上年结余92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5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7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均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23年年末债务余额45333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587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746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241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908.1万元、专项债务510万元),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债务率警戒线指标分析,温泉县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债务均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㈢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温泉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2590.26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160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1.3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0145.12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任务资金750万元。已支出40087.44万元,支付率94.1%。
㈣贯彻落实温泉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完整准确把握总目标,“团结稳县、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战略资金保障扎实有效。一是保障“团结稳县”支出,落实维护稳定、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团结等工作任务。统筹公共安全资金0.66亿元,大力保障公共安全各项支出。全力支持政法系统和边境管控建设,严打严防暴力恐怖犯罪,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二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统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4.14亿元,用于草原生态、林业资源、清洁能源煤改电、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三是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资金0.8亿元用于支持文旅康养、通用机场、圣泉景区、冰雪小镇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2.培植可持续发展财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充分运用税收减免、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尤其是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执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5%政策,2023年1月-12月为企事业单位减免社保缴费1131.44万元。二是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3379万元,财政给予贴息91.34万元,多举措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成长为稳定财源。三是投入资金20万元用于发放2023年博州惠民电子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助力经济发展。四是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免收191个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3.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通过增加投入、保障基本、健全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财政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温泉县民生支出完成198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2%,全部用于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为重点的惠民工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二是管好用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让惠民惠农政策直达基层。温泉县2023年共涉及17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累计发放补贴涉及2394户9648人,共计14888.69万元。
4.充分履行财政职能,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强化。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突出等实际困难,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下达温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6545万元、本级资金1379.65万元,保持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的总体稳定增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仓储物流中心建设、越野滑雪场基础服务配套建设、自治区重点示范村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培育和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为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㈤落实温泉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⒈“三保”支出底线切实兜牢。按照“打破基数、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通过统筹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资金,集中财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编制,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温泉县全年“三保”实际支出70348万元,其中:“保工资”52365万元、“保运转”3198万元、“保民生”支出14785万元。
⒉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全县96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有序开展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全过程绩效评估、监控等工作,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2023年温泉县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及整体绩效目标按时按规在政务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有序开展全县预算单位内控管理评价工作,不断健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重大财税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内控制度,财政内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四是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持续加快。2023年,“政采云”平台温泉县区划共入围供应商596个,完成交易数7097笔,交易金额46011万元,电子卖场交易金额15852万元,占比较上年提升9.9个百分点;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2228万元,成交金额30159万元,节支率6.89%。
⒊国有企业布局更加完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一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县属监管国有企业实施重点项目11个,总投资10.32亿元,已完成投资6.42亿元。二是按照产业发展的要求,将现有资源进行归类整合。目前已组建完成房地产、建筑、市政、农业、文化旅游、会计事务等实体化运营公司。
⒋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树牢底线红线意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坚决杜绝行政事业单位违规举债。二是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债务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债务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提高。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争取债券资金12.19亿元,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报送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9个,资金需求8.4亿元。专项债券项目12个,资金需求9.1亿元。四是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政策,使用未拨付的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1亿元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⒌金融风险防控力度逐步增强。一是积极搭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深化数据融合,统筹做好县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工作,风险预警体系不断健全。二是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6月防范非法集资月,“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协同成员单位以法律知识、金融常识、投资理财、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86份。
⒍财政监督体系建设扎实推动。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时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直达资金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准确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审查联网监督工作,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县级审计部门完成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并加以整改落实。
总体来看,温泉县2023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财政收支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在收入方面: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结构单一,预算约束刚性不强;预算绩效管理需要提质扩面,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在支出方面:由于“三保”、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逐年增大,加剧了收支矛盾。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出2024年温泉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温泉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⒉基本原则:⑴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温泉县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编制预算。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全面、准确反映部门各项收支情况,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⑵保障重点,以收定支。根据2024年温泉县财力状况,安排支出预算,不编制赤字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依照政策、标准、人数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民生县级配套项目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⑶坚持绩效,源头控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部门单位提出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提交上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且不按要求调整的,不得进入预算安排和项目资金分配工作的下一个环节。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不安排预算。⑷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⑸加大监督,确保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闲置,对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拨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按照政策规定、制度办法、规范程序拨付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24年温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⒈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81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安排30277万元,增长11%(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安排14250万元,财政组织非税收入安排160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6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0407万元;调入资金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81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16866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113万元);上解支出安排273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5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22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439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70万元;上年结余736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22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支出654万元,2024年专项债付息支出7246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857万元,本级项目支出746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990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10343万元;利息收入7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4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95万元;其他收入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3万元;转移收入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79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17915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转移支出43万元。上年结余112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22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温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2024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温泉县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054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本金。2024年政府债务付息153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8113万元,专项债务付息7246万元。
三、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措施
㈠持续发力,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继续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加强重点财源税源培育,努力提高财政持续增收的能力;不断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依规平稳有序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增长达预期、有质量、可持续。
㈡多措并举,用活用好财政资金。潜心研究财税金融政策,在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资金方面,敢于争先,积极跑办,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把地方财政收入、上级补助、援助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聚集起来,做大财政支出规模,形成财政资金的“拳头”效应。
㈢持之以恒,做好“三保”支出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严格落实有关兜牢“三保”底线的要求,压实责任,加强监测督导,多渠道安排资金,全力做好“三保”工作;全面落实保障责任,精准高效安排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直达资金,积极采取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等措施,增加可用财力,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要。2024年“三保”预算73964万元,其中:保工资51278万元、保运转2084万元、保基本民生20602万元。
㈣稳步推进,全力保障县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县党委维护稳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安排预算资金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加大对草原、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投入力度,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性,同时用好国债资金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持续推进各项惠民工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㈤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收回支出进度缓慢的低效无效资金;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形成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财政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控,确保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强化对财政衔接资金和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直接惠企利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审计监督,加强财政财务监督,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挥好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我们将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为温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是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的各项目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当纳入国有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股息红利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5.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9.直达资金: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至地方的资金,直达资金以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为原则分配和使用
10.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一种在特定条件下上级政府给予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11.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2.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等支出。
13.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4.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5.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6.公务卡:指以预算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7.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
附表目录
表1:2023年温泉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2:2024年温泉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
表3:2023年温泉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4:2024年温泉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表
表5:2023年温泉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表
表6:2024年温泉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表
表7:2023年温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8:2024年温泉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表
表9:2023年温泉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
表10:2023年温泉县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