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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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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温泉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温泉县应急管理局

(二)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应急管理局2楼

(三)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

(四)咨询投诉电话:0909-7615521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梁勇(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局党委全盘工作。履行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工作。与格巴特尔互为AB岗。包联博格达尔镇。

格巴特尔(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全盘工作。履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梁勇互为AB岗。包联安格里格镇。

康学志(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综合办公室工作。分管宣传(精神文明)、绩效考核、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审计、政务公开(服务)、网信、保密、档案、信访、统计、教育、老干部、退役军人(双拥)、卫健(计生)、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环保)、教育(语言文字)、文体、基层减负、机关事务(公务接待、公车公房)、红十字会、工青妇、兼任工会主席。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阿合力别克·瓦力别克互为AB岗,包联扎勒木特乡、昆得仑牧场。

阿合力别克·瓦力别克(党委委员、防震减灾中心主任):负责防灾减灾办、应急救援办、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工作。分管县减灾委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统战(民族团结、一家亲、去极端化)及协助书记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并落实好防灾减灾检查(配合)、自然灾害救助(配合)、自然灾害防范处置(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配合)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康学志互为AB岗,包联塔秀乡、呼和托哈种畜场。

王琪(副局长)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党建(深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机构编制、纪检、巡视巡察、党(团)支部、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工程项目、包联村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国家安全、综合治理(维稳、平安建设)、法治(依法行政、普法)、固定资产、“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扫黑除恶(禁毒)、兵地融合、招商引资及协助局长抓好安委办工作。并落实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收回)、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收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收回)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疏散撤离(配合)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舒臻互为AB岗,包哈日布呼镇、联查干屯格乡。

舒臻(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矿山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与王琪互为AB岗。

三、主要职责

㈠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㈡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类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㈢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㈣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㈤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温泉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㈥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㈦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温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㈧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㈨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㈩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不断加强、优化、统筹自身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县公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1.负责与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

2.负责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

四、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综合治理、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相关规章制度,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

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应急指挥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县和各乡镇(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制订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需求计划和应急物资共用共享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各乡镇(场)救灾款物的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履行温泉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安全生产培训及相关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制订执法计划;组织指导对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县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履行温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人:钢磊座机:7615521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巴音巴特座机:7615518

3.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应急指挥)

负责人:杨博座机:7615520

(二级单位)

1.矿山安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舒臻座机:7615518

2.防震减灾中心负责人:阿合力别克·瓦力别克座机:761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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