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
一、机构信息 ㈠单位名称:温泉县司法局 ㈡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孟克特街72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楼) ㈢办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夏季) 10:00-14:00 15:30-19:30(冬季) ㈣咨询投诉电话:0909-8222491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张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主管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党委全面依法治县、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国家安全、驻村工作、对口援建、保密。分管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办。 葛丽丽: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局司法行政全盘工作;主管政务、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信访、团结稳州。分管行政复议(应诉)办。 空都子·克力木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事务、组织人事、财务、资金审批、政府采购、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法治调研、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政务公开。协助张超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保密。分管办公室、普法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公律办、行政执法监督办。 乌兰巴特:党组成员。负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必接必送、服刑人员亲属视频会见、工青妇。协助张超抓好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团结稳州等工作。分管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 按照政法队伍力量下沉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包联各司法所。张超包联哈日布呼司法所、塔秀司法所;葛丽丽包联查干屯格司法所、昆得仑牧场司法所;空都子·克力木江包联安格里格司法所、呼和托哈种畜场司法所;乌兰巴特包联博格达尔司法所、扎勒木特司法所。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口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 三、主要职责 ㈠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㈡承办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㈢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㈣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㈤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场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协助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协助管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 ㈥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权限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㈦负责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㈧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㈨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乡镇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㈩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1.温泉县司法局办公室 负责人:金刚 工作人员:阿不都西库尔·吐尔逊江、谢勇、郭卫凯 电话:0909-8222491 职责:局党组、机关、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办文、办事、会议、车辆、考勤、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秘、保密、档案、财务、政府采购、绩效、政务公开、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爱国卫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确保局机关整体工作稳步开展。 2.温泉县司法局综合业务一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秘书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治调研监督办) 负责人:李国丹 工作人员:巴音格日里 电话:0909-82220980909-8224628 职责:负责温泉县党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担温泉县党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统筹法治中国建设规划。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接受各乡镇(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办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司法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温泉县“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审核、确认、公示和行政处罚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法律顾问团协调服务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去极端化)、乡村振兴、党建、党支部工作。 3.温泉县司法局综合业务二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公律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 负责人:巴·巴音花 工作人员:艾力亚·赛力克 电话:0909-82242810909-8222781 职责: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 3.温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办 负责人:耿双娣 电话:0909-8224281 职责: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场)、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工作。 4.温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教育管理办(社区矫正中心) 负责人:王飞 电话:0909-8222098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视频会见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