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温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能源局) (二)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11号 温泉县人民政府三楼 (三)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四)咨询投诉电话:0909-8226527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党组书记、副主任、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党组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领导机关业务工作。主管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统战民宗、民族团结、国防动员、军民融合、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空缺) 张宛凝党组副书记、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军粮供应、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规划编制、经济体制改革、能源、价格管理、信访、应急管理、兵地融合、双拥、对口援温等工作。 胡波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分管对口援温、粮食和物资储备、兵地融合、军粮供应、双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残联、共青团、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教育卫生等工作。分管对口援疆工作协调服务中心、粮食行业服务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军粮供应站、粮食监测站。 罗明旺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项目前期、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运行分析、项目管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地方经济发展中心、综合业务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财务室。 魏东东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机关党务、党风廉政、价格服务管理、国防动员、能源、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绩效考核、物资采购、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信息)、依法行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保密(国家安全、网信)、档案、普法、信访、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统战民宗、民族团结、乡村振兴、驻村包联、老干部、工会、退役军人事务、通用机场专班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能源发展和电力运行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主要职责 (一)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能源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 研究提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协调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三) 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提出促进温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 负责汇总分析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五) 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温泉县城镇化建设。 (六)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温泉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编制、下达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县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七)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措施;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八)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分析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县外债结构优化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县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 (九) 负责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温泉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电力计划调度和市场交易,统筹做好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 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县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三)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统一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管理。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物资市场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县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能源产业政策相关标准;负责县重大能源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指导电力计划调度和市场交易;参与制定全县电力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职责。 (十五)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保密、信访、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编制国防动员经费预决算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负责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负责人:雷敏电话:0909-8226527 (二)综合业务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承担“一带一路”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县开发开放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措施建议,参与编制经济贸易、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涉及多部门的国际交流合作、经济技术合作等。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县农业农村、工业、现代服务业、经贸流通、高技术产业、区域融合发展、就业、消费、社会事业等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县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自治区)补助投资项目。参与重大项目前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直接融资、发行地方企业债券,等工作。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县新型工业化项目前期、循环经济相关对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研究提出交通、水利、工业、住房保障、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概算的审核上报、审批,指导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工作。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负责各类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评估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政策和调价方案。提出权限内管理的水、电、气、暖等价格调控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权限内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交通运输、房地产等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政策和措施,规范市场价格运行。提出权限内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公告、统计报告工作。贯彻落实价格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提出和调整权限内公益事业价格和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权限内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减负工作。 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农产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对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核算、监审。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分析。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复核。 提出粮食流通、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以及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业化等工作。制定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所属粮油、物资储备单位的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指导粮油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能源发展和电力运行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年度计划和能源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县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等体制改革;负责县重大能源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权限审核县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电力、电网发展规划、计划;统筹开展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协调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指导电力生产调度和供应使用;组织实施发电、供电计划以及电力市场交易;协调推进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电力新兴领域发展;参与制定县电力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做好电力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四)国防动员办公室 略 五、所属事业单位 (一) 地方经济发展中心(对口援疆协调服务中心) 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地质矿产勘查、基础测绘、水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计划;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保护项目计划的审查和下达;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及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和推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新型工业化项目前期、循环经济、西部开发相关对接等工作。 负责援温项目、资金的安排管理及督察等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援温工作有关数据统计、材料及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援温工作的定期考核、总结表彰工作;做好两地交流互访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援温干部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杨辉 联系电话:0909-8222891 (二) 价格认定中心 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鉴定,对有争议的价格鉴定结论进行复核;承担国家、自治区、县价格预警、预测工作;统计、汇总价格监测数据,并进行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分析,为政府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 负责人:梅花 联系电话:0909-8222461 (三) 粮食行业服务中心(物资储备中心) 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油加工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基础产业发展管理工作,承办粮食行业协会和粮经协会相关工作;负责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研究提出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轮换和投放建议,协助开展日常储备服务工作。负责救灾生活物品的日常管理,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储备和保障服务。承担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接收、储备、检验、保管、保养、发运。负责对储备仓库设施维护和维修。 负责人:孔德红 联系电话:0909-8222678 (四) 军粮供应站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实施军粮供应“321”工程;负责统一协调军需粮源,对军粮供应网点财务实施管理;负责军粮差价补贴款管理;负责汇总、上报军粮出库差价报单和军粮供应情况统计分析;对军粮供应网点进行规划、调整、维修改造、资格认定和年度审验;负责军粮供应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伍中友 联系电话:0909-8222678 (五)粮食监测站 对购销企业粮食质量进行粮情检测;监督检查对中央代储粮、县商品粮油和地方储备粮油的管理;指导粮仓建设的布局和国有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和物资设施;指导粮油的科学保管;负责对粮食储藏先进技术和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粮油病虫害防治检测及粮油推陈储新和“一符五无”粮仓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孔德红 联系电话:0909-8222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