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机构设置 |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 (二)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18号 (三)办公时间:冬季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夏季时间:10:00-13:30 16:00-20:00 (四)咨询投诉电话:0909-8228089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喻良杰主持温泉县税务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金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税收风险管理股、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巴特分管法制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迪丽娜·阿扎提分管党委纪检组; 副局长查玉祥分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办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及派出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凌帆 联系电话:0909-8222905 机构(科室)职能: (1)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牵头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数字人事相关工作。 (3)协助温泉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机关、派出、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2.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负责人:王璐 机构(科室)职能: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负责人:吴亚新 联系电话:0909-8221615 机构(科室)职能: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管理税务机关征管业务表证单书工作;承担委托代征管理工作;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预算目标任务;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组织落实信息数据制度规定;承担各类税收数据质量控制、分析应用等事项;组织本地税收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整合上级发布的数据信息,做好数据信息情报的交换应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级征管档案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4.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 负责人:黄欣 联系电话:0909-8222021 机构(科室)职能: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非居民企业等依据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确定为特定业务纳税人的特定事项办理;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信息采集;承担外部协作事项的办理;承担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承担税费退库的调查核实;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承办统筹分配的风险应对任务;承担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5.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人:靳鹏 联系电话:0909-8223226 机构(科室)职能: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征收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风险管理、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人:闫梦梦 联系电话:0909-8226767 机构(科室)职能:组织落实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风险应对任务的统筹、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办基础管理风险以外各类风险应对任务工作;承办反避税调查、特别纳税调整调查工作;承办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调查执行;承办重大和复杂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及执行;承担与稽查部门的衔接工作。 7.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税政股 负责人:刘玉峰 联系电话:0909-8221120 机构(科室)职能:组织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承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各税种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税收政策相关业务调研;承办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反避税工作、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8.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法制股 负责人:康雅晶 联系电话:0909-8226395 机构(科室)职能: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办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工作;承担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以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督察审计发现的执法问题整改工作;协调内部监督工作、配合开展外部监督工作;配合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人:王佳崎、马静 联系电话:0909-8226660 机构(科室)职能: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领用、开具、验旧、缴销、代开、挂失、损毁报备的受理以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发票办理事项;承担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等工作,实施会计监督;承担发票、票证的实物管理;办理出口退(免)税、免抵调库工作;承担征收方式认定的受理;承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承担财务会计报告、重大涉税情况报告、延期申报、退(抵)税、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受理代办转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承担税收证明的开具、核销;承办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的外部培训和辅导;承担自助办税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制定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办法和措施;落实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组织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的推广、内部培训和辅导;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落实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保障制度,处理服务投诉,保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管理和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和办税服务公开;印制纳税服务表证单书;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组织落实各类纳税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牵头处理涉税舆情;承担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审核人:凌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