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县气象局机构设置 |
温泉县气象局机构设置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温泉县气象局 (二)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32号 (三)办公时间:春冬季:10:00-13:30 ,16:00-19:30 夏秋季上午10:00-14:00 ,15:30-20:00 (四)咨询投诉电话:0909-8228305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1.哈斯提尔·金思书记、局长 :主持温泉县气象局全面工作,对博州气象局党组和温泉县党委、县人民政府负责。负责温泉县气象局基层党支部党的建设,温泉县气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温泉县气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2.褚杰鹏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气象科技服务、计划财务、人事、项目、老干、保密、精神文明、科普研学及“访惠聚”、后勤等工作;在崔贵虎驻村期间代管纪检监察工作。 3.刘大春 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分管气象业务、气象灾害防御(配合)、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及后勤等工作。 4.刘艺气象台负责人:协助主要领导分管预报预警服务、防灾减灾、观测网络、保密等工作。联系科室:气象台、综合管理科。 三、主要职责 温泉县气象局是接受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气象局和温泉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在温泉县辖区内的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和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总交换;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七)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安全稳定和气象文化建设。 (八)承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气象局和温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科 负责人:褚杰鹏 联系电话:0909-8228305 2.防灾减灾与法规科 负责人:刘大春 联系电话:0909-8223651 3.气象台(加挂气象观测站牌子) 负责人:刘艺 联系电话:0909-8223042 4.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艺 联系电话:0909-8223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