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机构信息
㈠单位名称: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㈡办公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社区24号
㈢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㈣咨询投诉电话:8222360
二、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1、董俊山:党组书记、副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民族团结一家亲、综治、保密、双拥、网信、工青妇、宣传教育、机关效能、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监督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城乡执法局。
2、党登苏仁:党组副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局行政全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内部审计、市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管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工作。
3、阿斯尔: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内部审计、保密;负责内控工作中的预算管理业务、收支管理业务、精神文明、退役军人、党风廉政、党建、法治建设(普法)、网络安全、信访、国家安全、纳统、“放管服”、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和保密工作责任。分管综合办公室、招投标服务中心。分管负责精致小城建设、碳中和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两违清查、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工程领域审批改革、市政项目管理、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道路安全、环境保护、行业内安全生产管理(燃气安全和建筑质量安全)、人民防空、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增设、建筑工匠培训和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培养工作,负责各乡镇煤改电项目,负责清洁能源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分管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精致小城外立面改造部分工作。
4、亚力坤:党组成员
分管工作:分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扫黑除恶、文化润疆、“扫黄打非”、建设系统应急管理、防洪防汛、访惠聚、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域治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安居富民、村镇建设管理、城乡重要建(构)物抗震防灾工程。分管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5、张深远:党组成员、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全盘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场规划区环卫、绿化设施的维护管养;负责指导监管各乡镇场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中转、卫生填埋。负责县城公厕的保洁,广场公园的设施维护,公共绿地、街道绿化及市容整洁等;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控和管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工作、参与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核、建设项目绿地指标验收审核;协助阿龙同志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精致小城景观、绿化改造部分工作。
6、马志强: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分管工作:负责纪检组日常工作,协助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纠风与行业作风建设。
三、主要职责
㈠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廉租房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㈡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㈢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㈣监督审核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㈤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㈥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㈦拟订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负责建设项目园林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㈧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自治区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
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㈩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项目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拆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组织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
(十四)负责人防信息保障和防空警报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拟订和落实各项防空保障方案。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1.温泉县住建局综合办公室(含财务室、档案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党建、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访惠聚等工作。
负责人:郭荣电话:8222360
2.温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市政、房屋等须经住建局审核、备案项目的招投标相关工作、负责单位项目的前期办理,负责单位项目的储备、计划、年度计划、统计、上报、总结工作;负责督促建设项目计划落实、协调及进度管理;参与监督和检查城建工程合同价履行情况,调解工程合同纠纷等工作。
负责人:欧英塔娜电话:8222777
3.温泉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订供热、供排水、燃气、公交等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用事业单位资质审查以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市各类地下管线统一建设工作;负责单位或个人改变及占用市政基础设施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政工程设施维修与养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硬化、亮化、绿化组织实施与督导工作;负责城乡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等企业安全管理和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增设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牵头社会领域治理现代化、配合“放管服”工作、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负责人:张国印、巴音达拉电话:8221836
4.温泉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温泉县村镇建设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污水处理厂管理、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相关工作。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人:娜仁花电话:无
5.温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负责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监督和提供技术服务;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工作,组织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负责建筑领域审批改革、负责建筑领域技术工种培训工作、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信访工作、企业清欠、“两违”工作、配合政务服务工作(一体化平台)。参与拟订和组织编制温泉县抗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城乡建设抗震减灾规划;负责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参与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负责人:黄超、尹振南电话:8222909
6.温泉县住房综合管理中心(含温泉县住房保障中心、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温泉县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
住保中心主要职责:参与拟订温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申请、安排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管理,对城市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许可证、延期征收、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征收委托合同的备案、征收安置项目转让的管理、征收产权不明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牵头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配合“放管服”工作。
房产中心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研究拟订房地产评估、测绘、房屋经营管理、售后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转让、租赁、中介服务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指导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上报和年检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及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工作;负责对外地企业进入我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进行验证、登记管理;负责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负责人:刘国锋、萨丽塔娜提电话:8224319、8222337
住建局二级单位
1.温泉县城乡执法局:负责城乡执法局全盘工作、负责全县住建领域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建筑工地违法违规整治以及整治十一乱工作、飞线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精致小城城市家居、停车点位改造升级部分工作。协助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负责人:巴图(城乡执法局副局长)电话:7711400
2.温泉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全盘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场规划区环卫、绿化设施的维护管养;负责指导监管各乡镇场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中转、卫生填埋。负责县城公厕的保洁,广场公园的设施维护,公共绿地、街道绿化及市容整洁等;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控和管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工作、参与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核、建设项目绿地指标验收审核;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保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精致小城景观、绿化改造部分工作;协助城乡执法局开展工作。
负责人:张深远电话:822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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