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文号:温政办发〔2026〕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wzb/2026-0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函〔2025〕23号)要求,经温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县人民政府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2份。经清理,废止2份。
二、有关要求
予以废止的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实施。
附件:温泉县人民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清理目录(2件)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温泉县人民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清理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温泉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
温发改价〔2022〕3号 |
废止 |
暂定执行期限为1年,2023年7月1日已到期 |
2 |
关于印发《温泉县哈夏草原景区、鄂托克赛尔天泉景区门票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 |
温发改价〔2022〕5号 |
废止 |
暂定执行期限为1年,2023年9月1日已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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