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五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违法占林毁林时有发生。温泉县圣缘山酒店项目用地中有42.78亩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圣缘山酒店项目全额办理该项目占用林地手续。
四、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违法占林毁林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法问题。二是对圣缘山酒店(原凯越酒店)项目用地中有42.78亩未办理林业用地手续问题,2025年5月30日前现场核对具体占用面积和地类,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五、完成情况
温泉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员对温泉县圣缘山酒店具体占用面积和地类进行了核查。圣缘山酒店原项目原名称为“温泉县凯越酒店建设项目”,2016年12月20日该项目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16〕553号)批准使用林地2.7011公顷(40.52亩)。该项目在办理林地手续过程中,根据温泉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补充调查成果及现场查验,并结合当时影像,确定该项目涉及林地部分为2.7011公顷(40.52亩),因此根据当时办理林地手续政策及地类情况已全额办理该项目占用林地手续。2017年12月,该项目取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温泉县实施城镇规划2017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的批复》(新国土资用地〔2017〕154号)批复,批复建设用地面积6.3768公顷(包含已办理林地占用手续2.7011公顷)。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8227026
温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