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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解读

日期:2022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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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全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发规〔2021〕1号)精神,温泉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温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

一、编修背景

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温泉县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近些年来,我们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好的经验做法,需要及时吸纳到《总体预案》中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二、编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三、修订过程

《温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修于2021年6月启动,2021年9月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2021年11月3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后,温泉县应急管理局再次完善,形成《温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初稿,并征求温泉县应急委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形成送审稿。

四、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温泉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和支持、预案管理、附则六部分。现就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简要汇报如下:

㈠关于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确定指导思想,划定适用范围,强调工作原则,定性事件分类分级,梳理应急预案体系。

㈡关于组织指挥体系。《总体预案》明确温泉县应急委是温泉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任由温泉县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党委、政府分管应急工作领导、87团、88团、温泉县人武部和武警温泉中队相关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87团、88团、温泉县人武部和武警温泉中队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㈢关于运行机制。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在县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修订过程中逐步予以明确。《总体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具体响应分级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㈣关于准备与支持。从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科技支撑九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各项保障职责任务,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㈤关于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订职责,强调预案审批与衔接,要求及时进行预案演练,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培训。。

㈥关于附则。明确施行时间。

解读机关:温泉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09-8223204

通讯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史志档案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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