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日布呼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工作是公共就业服务、宣传和收缴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标准:2020年个人年缴费标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35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所度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政府补助:对城乡低保人员,贫困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贫困人员,确实无力缴费的年满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可以不用交费(补费),直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年正常缴费人员,自治区每年补助30元;对选择100元以上(含1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鼓励,县人民政府对于100元及以上的补助2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再补助5元,以此类推(2019年提高了县级补助标准,缴费1000元以上再增加20元补助)。
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参保人的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139)。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实行按月发放。
丧葬补助金: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及未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同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含财政补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丧葬补助金为400元。
2019年1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调整为4个月的基础性养老金,现在的标准为140元*4个月=560元。
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审核人: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