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养老服务机制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温泉县民政局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养老机构实行指导。
办理部门:温泉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1-周5工作日
办理地点:温泉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909-8223306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养老机构备案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租用和经营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
6、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办理部门:温泉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1-周5工作日
办理地点:温泉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909-8223306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在温泉县行政区域内,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举办,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1、连续依法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经营;
2、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
3、申请补助年度内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且无严重责任事故或服务纠纷;
4、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
5、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县级以上财政按照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量给予每床每月150元运营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现金补贴
办理部门:温泉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年度指定时间
办理地点:温泉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909-822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