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文件,第七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第六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承办机构
温泉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4、服务条件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以组织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工作。
5.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地址:
https://zwfw.xinjiang.gov.cn:9005/xjzwfwdt/xjzwdt/pages/workreport/workReport
窗口办理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9号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10:00~14:00, 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结
7.咨询方式
座机:0909-771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