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指示要求,做好国家统计局督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温泉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温泉县统计局通过抓细、抓实,坚决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温泉县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生效
温泉县统计局党组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自治区、自治州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结合温泉县统计局具体情况,对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进行逐一梳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组织讨论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温泉县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专业人员按照认领清单、具体整改措施,按整改时限逐项落实整改工作清单,目前温泉县统计局认领10个问题正在逐步推进,形成长效整改机制。温泉县统计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整改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整改出实效。
二、开展以学促改,以改带学,推动统计法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生效
温泉县统计局年初就已经谋划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集中学习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温泉县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大讲堂”学习活动方案》。2022年以来通过局领导领学与讲解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促进学习成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局党组开展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4次、《汇编》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及研讨1次,领导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16次、《监督意见》专题学习及研讨1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教育专题培训1次、开展统计大讲堂12期。
三、将落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与日常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生效
一是针对各乡镇场: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与提升乡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结合,一是通过下乡调研3次,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场统计业务人员履职责任;二是通过专题培训2次,提升各乡镇(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通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名录库统计业务培训14人次,提升各乡镇(场)统计办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四是通过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专干跟班学习制度,制定学习安排表及考勤制度,已有5个乡镇场开展跟班学习各2天,使我县各乡镇统计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再上新台阶。目前我县乡镇(街道)统计专干已经基本上能够正确的掌握名录库维护管理流程和操作系统和统计各专业基础知识,规范建立统计基础台账。二是针对各企业:将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统计工作能力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水平相结合,一是通过对各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人次,指导各企业规范建立、完善统计台账,规范填报统计数据,同时开展数据核查企业28家;二是加强加强对企业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册85册,明确企业的统计义务,进一步提升温泉县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和能力。三是针对各专业:一是通过统计大讲堂,加强统计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二是要求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随报随审、即报即审,并注重不同专业间数据的相互印证审核,提升数据质量;二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明确统计部门职能及义务,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通过抓牢日常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质量,确保整改到位。
四、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计监督功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生效
今年以来,温泉县统计局通过制定《温泉县统计局关于落实博州统计“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任务的分解方案(2022)》、《温泉县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温泉县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温泉县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温泉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温泉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评估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措施及制度,对统计局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细化的要求,确保统计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方案、有目标、有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有效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为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督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下一步,温泉县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完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形成长效整改落实机制,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努力将温泉县统计工作推向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审核人:李鸣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