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
“四类药品”销售、回访专项检查
近日来,温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委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四类药品”销售、回访专项检查,规范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全面落实零售药店监测预警、场所与人员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四类药品”专人专区管理销售实名登记情况及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进店人员必须规范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查看健康码及行程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引导顾客有序购药,不聚集,不逗留;对购药者姓名、联系方式、详细住址、药品名称、类别、数量、用途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实时上传,是否有无漏登漏报行为。此次共检查经营企业16家次,其中停业整顿1家、责令整改6家,均已整改完毕。通过检查零售企业切实增强了疫情防控意识,针对购药人员跟踪回访监测和追踪难得问题,专门建立四类药品回访微信交流群,发现问题立即推送并及时在群里沟通改正,做到无漏洞、无盲点,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更好的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下一步,温泉县将继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频次,从严从紧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全面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健康安全。
审核人: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