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4位委员:
你们在县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改温泉县部分商品经营行为的提案(第2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整改措施及成效
我局通过对商铺的加大检查力度,我县各类市场主体大多能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车辆9车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5户。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大对商铺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2.联合县烟草公司对全县商铺要求在经营区显眼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提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3.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每日至少一次对一些商铺开展检查。尤其校园周边商铺在检查中发现有向未成年售卖烟、酒行为,对商铺进行约谈,再发生此类似行为将取缔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