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2023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畜牧局会议室召开了审计进点见面会,会议由县审计局局长格·巴特尔主持,县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派出领导参加,县畜牧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计组成员宣读了审计通知书,介绍了此次审计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县畜牧局领导对审计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要求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全力配合。
县审计局局长格·巴特尔会议上强调,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负责。”的规定,希望此次审计能得到县畜牧兽医局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及时给审计组提供相关审计所需各类资料,按时完成县党委交办的审计任务。二是审计组要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七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向他人非法提供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要求审计组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人员“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审计任务。
审核人:武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