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改善民生、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益明显。然而,在多年的投资审计工作中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组织,管理、实施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近年来发现的问题
一是重大政策措施未能落实到位,部分援疆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未实施或进度缓慢;
二是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主要存在工程施工先开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项目前期审批(规划、用地及立项等)手续不完备,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超规模、超概算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招投标环节存在勘察、设计、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是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施工等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及时签订合同,未对工程款支付、下浮比例等进行约定,要素不全;
2.工程变更情况较普遍,管理不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情况,比较普遍地存在,有“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之嫌。变更及签证管理不规范:工程现场未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变更签证不完整,计算数据不全,未对工程量、价款进行确认等;事后补签的现象频频发生,并存在变更签证工程量失实的问题;
3.相关参建单位未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建设单位未能全面履行投资控制职责,对变更及经济技术签证、工程价款的现场核实审查不严格,未及时组织对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进行市场询价确定,重要工程结算资料缺失等,造成结算推诿扯皮、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现象依然严重。施工单位管理不规范、水平有待提高,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未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人员资质与合同不一致,素质不高,更换未履行手续,缺少投资控制人员,对隐蔽工程把关不严。
四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存在挪用项目专项资金、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
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申报初期论证不科学,无法实施;部分单位重申报,轻管理,在项目申报前未充分研究、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大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建设单位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法规不熟悉、不懂专业的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多数建设单位未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未能落到实处;四是基本建设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未尽到应有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健全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各职能部门强化项目阶段性检查、考核,督促推进项目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大对造价咨询、监理、项目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力度,持证上岗。坚决杜绝监理、造价咨询等工作流于形式等现象发生,坚决打击相关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安全、廉洁、高效。
三是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认真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招标投标制,可以吸引更多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既可保证工程质量,又可保证工程进度,也可降低工程成本、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采取各种形式规避招投标、相互围标串标、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明招暗定等行为。
四是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客观科学论证,充分研究提出具有计划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项目前期谋划做实做精准。
五是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作为建设单位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一些必要的项目建设知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规范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规范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加强变更签证、变更价款、主材价格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