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49号)、《博州党委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博党水资委办〔2024〕3号)、《博州党委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博党水资委办〔2024〕4号)等文件要求,温泉县水利局会同各乡镇(场)、兵团第八十七团、第八十八团等相关单位,结合行政区域调整情况对温泉县河长及河段长名单、河道岸线分界点位进行修订。
附件:1.河长及河段长人员名单
2.河道岸线分界点位
温泉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