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审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自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温泉县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成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朱雪芳任组长,劳动监察室李龙、巴特、尼加提为成员;下设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办公室。同时书面审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讨论了州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统一书面审查工作内容和标准,于2023年3月1日向全县各用人单位下发了(温人社字〔2023〕4号)文件《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在书面审查过程中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就审查的程序、时间、内容、标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使我县辖区内的书面审查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
2023年2月15日书面审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审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人员会议指导用人单位积极自觉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使全县事业、企业及私营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了解了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并且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年审文件等相关材料。告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进行。通过宣传,大部分用人单位积极配合我局2022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2022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成效
自2023年2月15日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以来,共有各类用人单位26家接受劳动保障书面书面审查,劳动合同签订率98.1%。书面审查合格26家,共涉及职工519人。其中:事业单位2家,涉及职工147人;各类企业24家,涉及职工372人。
四、存在的问题
㈠部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餐饮业,因农民工流动性较大,造成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㈡少数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由于受资金、行业、雇佣时间的限制,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
㈢个别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交接工作时书面资料没有交接清楚,导致各项劳动用工资料遗失。
㈣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足,对各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保障年审工作质量。
五、整改措施
㈠加强劳动监察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工作基础。
㈡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㈢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执法效能,使各用人单位不断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用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开展和一年多来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活动,使我县各用人单位进一步提高了规范用工意识,同时也使各用人单位提高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好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开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