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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应急罚【2021】4号 |
温泉县互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 |
温泉县互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张虎山 |
2021年10月20日经对温泉县互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3.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此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第五、第六款的规定。 |
因温泉县互惠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20000(贰万元整)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单位无异议。 |
温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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