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养殖合作社帮扶措施的提案(第4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上级文件,合作社属于新型农业主体,纳入金融体系,贷款守信,目前,我们积极推荐到金融部门(信用社),信用社进行评估,守信的合作社,给予贷款扶持。
二、政府扶持,强力推助,温泉县坚持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引领,以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骨干,新型职业农民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新格局,2019年申请项目资金72万元,共扶持自治州级、自治区级、国家级示范社22家,此次项目资金分配根据大、中、小三种规模示范合作社分别进行资金扶持,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强力推助,有力促进了全县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创建自治区级合作社和国家级合作社获得项目支持。
三、合作社发挥扶贫带动作用,通过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支持,进一步巩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