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聚焦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旨在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管等措施,保障公共场所、食品药品等行业的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案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县相关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㈠ 完善法规依据,明确工作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委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涉及的体检对象、体检机构、体检项目及收费等事项进行梳理,待征求意见、公示后执行。
㈡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知晓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规范》解读及办理指南,在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专题讲座。同时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㈢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县卫健委、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规范体检流程,严禁违规收费或简化检查项目;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健康证明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及企业依法依规处理;三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项投诉电话及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叶尔登其其克委员,感谢您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如您对答复内容有进一步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潘江 电话:18690931026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