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 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整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持续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活动室等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我县建有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幸福社区、三峡社区和红十月社区3个日间照料服务为点,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够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对弥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短板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紧扣养老服务需求导向,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整合辖区内医生、心理咨询师、爱心公益人士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助行“六助”服务。通过“二甲医院+社区服务+医生巡诊”上下联动,协调医疗卫生专业力量进驻日间照料中心,定期开展公益讲座、上门评估,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邀请文联、乌兰牧骑队等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提升休闲娱乐服务质量。
㈡ 强化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综合考虑人口密度、老年人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规划选址布局,解决老年人就近就便、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健全,作用发挥充分。2023年度建设温泉县三峡日间照料中心,配备20张护理床和呼叫全套辅助设施设备,并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和设备购置等,已完成竣工验收。目前与第三方进行磋商,积极对接协商日间照料中心具体运营方案。
㈢ 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哈日布呼镇和安格里格镇2个农村幸福大院,目前共有床位100张,服务对象26人,工作人员16人。农村幸福大院与县医院和属地卫生院签订医疗协作协议,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县民政局抽调骨干组建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培训指导农村幸福大院工作人员,提高农村幸福大院养老服务质量。通过2个农村幸福大院建成运营,我县已初步形成以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为基础、以乡镇养老机构、社工站为支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农村养老关爱服务体系。
㈣ 加强助餐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引导设施基础较好、服务需求较大的社区为老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通过集中宣传、进社区宣传向老年人和亲属宣传助餐服务政策,有效提升政策宣传的知晓率和覆盖率。深入贯彻落实民政厅12个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4〕3号)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有效覆盖”的原则,结合老年助餐服务8种模式,3月底前初步考虑设置博镇4个点位、哈镇8个点位(4个社区8个村)、塔秀4个点位、安镇6个点位、查乡7个点位、扎乡4个点位、呼场5个点位、昆场3个点位等41个助餐点位。通过摸排统计、实地走访等方式,将闲置的村阵地办公室、研学基地、幼儿园食堂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根据摸排,目前已涵盖商业餐饮场所挂牌认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老年食堂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内设食堂拓展老年助餐服务、村(社区)驻村工作队食堂加设老年饭桌、社区存量设施资源改造利用、中心户搭伙(互助服务)6种助餐服务模式。按照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总体要求,4月30日之前各乡镇场已建立17个助餐点,10月底之前完成41个助餐点正常运行工作。
二、采取措施及成效
㈠ 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在优先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供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以“服务外包”、“公建民营”、“医养结合”为重点的改革。
㈡ 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村幸福大院发展,在优先满足特困供养对象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积极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托养(代养)和居家服务,逐步发展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下一步计划
㈠ 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县城依托现有各类养老机构、乡镇依托镇集中心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构建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各类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为主体,链接各类家政、物业、餐饮、医疗、护理服务资源,能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等全方面养老服务体系。
㈡ 推进医疗服务向社区居家养老领域延伸。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就过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诊疗延伸点。依托社区开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5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检查,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及家庭病床等基本服务。
承办人姓名:巴依
温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