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待遇享受相关事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基层人才的职级待遇,自治区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中调整了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标准,由原来的1:3:6分别调整至2.5:4:3.5和2:4:4,切实解决了基层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聘任问题。2022年,自治区面向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主要范围是在乡镇、村队医疗、教育、农业、畜牧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上按照“直评直聘”的原则聘任到相应岗位上,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的同时又稳定了基层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共281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高级职称55人占总人数的19.6%。全县三级岗位共聘任4人,全部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级岗位聘任16人占全县聘任四级岗总人数的53.3%,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近几年,医疗卫生系统符合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加,因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逐渐出现取得职称没有岗位的现象。你们提出实行三年调资、五年凭能力晋升职称等措施稳定队伍的办法,目前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后由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职数,在职数范围内进行聘任,因受到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和个人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会出现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岗位聘任3年以上,甚至部分人员取得职称后因单位无岗而无法聘任等现象。五年凭能力晋升职称的情况,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申报由自治区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县域只有推荐权限。因此无法解决三年调资(除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统一调资外),在职称申报上,我局会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做到应推尽推。
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部门沟通,继续建议增加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名额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岗位,进一步稳定基层人才队伍。
联系人:丛秀丽 电话:0909-7710772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