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泉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村医缴纳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温泉县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已在全疆处于中上水平,温泉县在区、州规定的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2021年7月份起将执业助理以上资格人员待遇提高到2800/月/人,乡村医生及以下人员待遇提高到2400元/月/人。针对为乡村医生缴纳“五险”的建议,我委正在积极与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摸排村医养老待遇情况,并认真研究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和社保待遇落实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在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方面持续用力,通过线上、线下重点加强乡村医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实操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根据我县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备合格乡村医生,宜乡则乡、宜村则村,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制度,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感谢您对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