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地方政府加强县(市)人武部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人武部基本训练需要,适应当前军事训练发展,切实提高训练场地建设与保障效益。
针对报告中所列“温泉县人武部无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事项,温泉县已解决,从温泉县本级有限的财力中拨款35.7万元,专项用于温泉县人武部训练场建设。
建成后的人武部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及其附属设施,有“四室一库”和民兵之家等场所,突出军事功能,建设民兵训练和国防教育一体化综合基地。
感谢您对温泉县民兵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温泉县民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