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温泉县帝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温泉县爱民超市销售的、标称温泉县帝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2020-06-08,界限指标—偏硅酸和界限指标—锶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一)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温泉县帝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同批次的饮用天然山泉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通过企业自查,发现造成该批次天然山泉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把控不到位,公司生产工艺流程提纯过滤环节纯度过高,造成两项元素流失。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山泉水生产线停止生产活动,并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8日,规格型号500ml/瓶,共计生产300件(7200瓶),召回该批次饮用天然山泉水168件(4032瓶),全部倾倒销毁处理。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温泉县爱民超市经营区及库房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超市停止销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同批次的饮用天然山泉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超市在超市入口处张贴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无消费者持购物小票进行退货或退款。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