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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

关于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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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在温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温泉县财政局局长 李秀梅

各位代表:

受温泉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十三五”时期温泉县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新冠肺炎的多重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的严峻考验、财政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压力和挑战。全局上下,同心协力、沉着应对,紧紧围绕温泉县党委、政府制定的发展主题,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综合施策,积极化解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较好地实现了温泉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财政相关目标。

㈠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增大。比“十二五”时期实现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累计完成80966万元,是“十二五”时期43200万元的1.87倍,年均增长10.9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72166万元,是“十二五”时期39600万元的1.82倍,年均增长8.96%。地方财政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累计完成952647万元,是“十二五”时期483600万元的1.97倍,年均增长9.17%;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845599万元,是“十二五”时期475000万元的1.78倍,年均增长4.08%。

㈡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财政共投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资金669350万元,是“十二五”时期394300万元的1.7倍,年均增长6.01%,连续五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80%以上,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㈢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监控机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提升“一卡通”管理发放水平,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建设,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显著。

㈣“三大攻坚战”成果显著。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红线底线,坚决做到零违规举债,及时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五年来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51925万元,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大力支持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湿地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二、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温泉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温泉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97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7158万元,同比增长20.15%,其中:税收收入8353万元,非税收入88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59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16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1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69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完成19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821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19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44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

⑶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97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742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3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完成562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3458万元,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3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8900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完成562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561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万元。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29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6293万元,收支相抵。

3.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93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88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906万元,转移收入25万元,其它收入17万元,利息收入101万元。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40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3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091万元,转移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936万元,上年结余166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4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21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万元,均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

5.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20年年末债务余额244091万元,当年偿还债务9626万元,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债务率警戒线指标分析,温泉县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主要债务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

6.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温泉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3786.5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890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88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053.5万元,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到预算单位并已支付完毕。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的下达、支付和惠企利民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总体来看,温泉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财政收支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受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组织财政收入面临不少困难,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另一方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既要保障疫情防控投入,又要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兜住“三保”底线等各项刚性支出,收支矛盾依旧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通过深化各项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㈡贯彻落实温泉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准确把握总目标,全力保障各项支出。

2.贯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扶贫投入方式,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等方面发力,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2020年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000万元,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1214.52万元。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推进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将各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债务增量,严格规范举债行为,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债务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限额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债务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一是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为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力推动自治区、州、县57项经济

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83家848.68万元;降低电价5106户次、优惠电费110.04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5357.47万元,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479户,发放贷款2818万元,享受财政贴息20.41万元;对48家承租国有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70.39万元;从对中小微企业现有直接用于企业发展的银行贷款2020年7—12月利息的50%予以财政贴息,贷款贴息66.58万元;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业补助154.65万元,房租补贴183.8万元。

4.全力支持“旅游强县”战略。投入资金74910万元,重点支持了圣泉景区、天泉景区道路、环境整治、智慧旅游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最大限度挖掘旅游消费潜力,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发放旅游专项消费券、优惠券,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资金保障。

㈢落实温泉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减税红利。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对于应征的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三是及时评价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研究政策,深入挖掘土地资产增收潜力,加大土地资产“招、拍、挂”出让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州疫情指挥部《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等措施,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二是财政支出安排必须坚持需要服从可能,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必问责。

3.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全力保障落实总目标各项支出。二是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温泉县党委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重大项目方面的重点支出给予保障。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前中后的监管。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拨、报废、转让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资报表和国资报告。及时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国资月报和国有企业月报工作。与相关单位协调,顺利完成国资综合情况报告。三是认真研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措施。组织召开国有企业改革协调会议,完成调研报告8篇,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度。四是顺利完成温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52人,党员51人。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全部完成移交。

5.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温泉县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细则,细化政府采购流程,把好政府采购审批关,加强政府采购监管。2020年采购计划总额58368万元,成交金额52543万元,节约资金5824万元,节支率9.98%。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以“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为载体,全县购买75万元扶贫产品,助力脱贫攻坚。

6.依法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与温泉县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工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县人大报告预决算及预算调整等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审查联网监督工作,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财政收支审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审计、直达资金审计和债务审计工作,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落实。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

“十四五”时期温泉县财政收入目标是: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完成以上财政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完善现代财政制度。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明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基本形成。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法制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四是积极拓展金融服务业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发展普惠金融,增加对旅游开发、中小微企业、商贸体系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信贷投放。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和民间借贷,逐步形成政策投资、社会融资和招商引资的多元化投入结构。加快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等各类现代保险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四、2021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出2021年温泉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财政政策质效和持续性,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强化地方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温泉县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收入预算编制要稳中求进,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落实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科学预测预期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社会稳定红利,体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二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根据年度财政收入和综合财力的实际安排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安排要与财力相适应,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财政预算。三是兜牢底线,优化结构。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意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优先安排保障政府日常基本运转、民生急需、生态必须项目,以及政府存量债务化解,取消一切不合理开支,大力压降行政运行成本。保障中央明确的各项政策全部落地生根,保障自治区、自治州和温泉县党委确定的重点支出任务落实。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将预算执行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21年温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57655万元,其中:

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9730万元,增长15%以上(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安排10100万元,财政组织非税收入安排9630万元)。

⑵上级补助收入12553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48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3万元)。

⑶债务转贷收入9400万元。

⑷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94万元。

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4万元。

2.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57655万元。其中:

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安排142167万元,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

①基本支出444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5万元)。

②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9081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991万元,应付工程款37万元,县本级安排的其他项目305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9865万元。

③ 2021年自治区提前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78623万元。

④ 2021年自治区提前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出173万元。

⑵专项上解支出安排936万元。

⑶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158万元。

⑷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安排支出394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576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5765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100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0000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73万元。

2.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00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级专项支出73万元,本级支出5940万元,普通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付息9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175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1706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1007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007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收入安排建议。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459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784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656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利息收入99万元。

2.支出安排建议。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352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13520万元,转移支出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4597万元,上年结余68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35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04万元。

4. 2021年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2021年温泉县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4668万元,其中:到期一般债券本金14158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还本94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4758万元);专项债券还本510万元(偿还来源为国有土地出让金)。2021年政府债务付息8901万元,一般债务付息579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3106万元。

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1年温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5万元。收支相抵。

三、2021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㈠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一是突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活力。二是突出抓好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作用,确保党委维护稳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博州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温泉实际,抓住用好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用更可持续、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各项惠民工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深入实施“旅游强县”战略,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抓手,重点突出核心景区圣泉景区、七大景点、康养服务、旅游宣传营销建设工作。四是突出抓好财政改革任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支持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越权减、免税。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发挥税收稽查的威慑作用,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重视税收清欠工作,确保税款及时缴入国库,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及时评价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研究政策,深入挖掘土地资产增收潜力,加大土地资产“招、拍、挂”出让力度。

㈢继续做好“三保”支出工作。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严格落实有关兜牢“三保”底线的要求,压实责任,加强监测督导,多渠道安排资金,全力做好“三保”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保障责任,精准高效安排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直达资金,积极采取加大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力度、使用结转结余资金等措施,增加可用财力,有效对冲减收增支影响,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㈣严控债务风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部署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变相举债,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终身问责。二是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坚持新增债务限额分配与债务管理水平、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偿债能力挂钩。三是今后新增建设项目,要积极通过争取中央、自治区、湖北省专项资金以及采用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解决。

㈤严格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要求,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步压减;一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坚持每月按照序时进度完成财政支出。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未使用完毕的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是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各项要求,按时、按点全面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对涉及保密暂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报批后执行。是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与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向县人大报告预决算及预算调整等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全力保障县党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为全面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4.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7.直达资金: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至地方的资金,直达资金以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为原则分配和使用。

8.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是指一种在特定条件下上级政府给予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9.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0.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等支出。

11.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2.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3.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4.公务卡:指以预算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5.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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