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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告

关于2019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0年03月25日

来源:温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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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在温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温泉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9年温泉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围绕总目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化财税改革,优化资金配置,加强执行管理,圆满完成温泉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42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990万元,非税收入7290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790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8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8596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705万元。

⑶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9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3934万元,收支相抵。

2. 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⑴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36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815万元,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000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

⑵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36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333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0万元。

⑶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364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

支出3364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万元。

3. 社保基金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25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23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642万元,转移收入2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90万元,其它收入417万元,利息收入121万元。

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59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9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00万元,转移支出2609万元。

收支预计平衡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254万元,上年结余14060.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5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719.08万元。

总体来看,温泉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财政收支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组织财政收入面临不少困难,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另一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等方面都需要财政继续加大投入,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依旧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通过深化各项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情况

1.

2.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债务增量,严格规范举债行为,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中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坚持“严禁新增债务,逐步化解旧债”的指导原则,温泉县所属部门一律不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财产抵押类的经济活动,减少或有负债,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债务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工作,强化债务风险分析、监测,建立债券资金使用统计月报制度,定期向温泉县政府报告工作,及时做好债务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扶贫投入方式,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等方面发力,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推进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都落实到贫困户上。围绕“七个方面”巡视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强化担当,建立台账、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整改到位。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重大生态工程,依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全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成果。

3. 坚定不移推动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重点公路、温泉通用机场、提升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二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投入专项资金44224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草原生态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植被恢复等,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投入专项资金51228万元,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宣传推介、旅游民宿和旅游厕所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4.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奖补资金,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全县各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由财政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引导单位使用公务卡替代现金消费,全年实现公务卡消费294.68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把好政府采购审批关。2019年5月,我县开始试点“政采云”平台应用工作,截止年底网上电子平台交易额513.91万元。二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为企业减轻负担。

落实温泉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坚持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二是抓好税收征管,严格依法征税,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税和缓税,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不断推动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四是坚持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制度,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加强收入分析监控。五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2. 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涉及工资和基本运转支出全部得到保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各类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额予以保障,对按照政策规定给各类人员发放的补贴支出,全额予以保障。二是各项稳定支出全部落实。三是对自治区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重大工程等支出给予全额保障。对涉及国计民生、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大攻坚战”、“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改革开放等重点支出,全额予以保障。四是民生支出足额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2019年财政支出的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温泉县确定的各项重大民生支出,特别是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支出,全额予以保障。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除特殊事项外,一律停止车辆购置审批手续。大力压减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除县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外,一律不安排庆典、论坛、评比、达标等活动经费。

3.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符合率。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确需解决的重大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调整本单位部门预算解决。三是强化财政绩效管理。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进一步明确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时间等工作。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全部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拨、报废、转让等处置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前后的监管。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资产评估工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纳入温泉县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积极配合州国资委做好本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统一监管和清理退出工作。四是积极落实行政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资产划转、接收工作,与自治区协调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注销、变更、新增工作。

5.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审计部门做好财政收支审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审计和债务审计工作,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拨付跟踪检查监督制度。每拨付一笔资金,同时下达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进行全程监管。

二、2020年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出2020年温泉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各族群众福祉;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全力保障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现代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地方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温泉县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收入预算编制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科学预测预期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社会稳定红利,体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安排要统筹兼顾,着力优化结构,突出支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保障中央明确的各项政策全部落地生根,保障自治区、自治州和温泉县党委确定的重点支出任务落实。三是依法合规,以收定支。严格遵循预算法,根据2020年可用财力,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不编赤字预算。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是突出绩效,效益优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实现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五是量力而行,勤俭节约。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30%的幅度压减。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将预算执行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笔资金、每个责任人,防止财政资金挤占、截留、挪用、闲置,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20年温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温泉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35753万元,其中:

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5138万元,增长6%。

⑵自治区补助收入120615万元。

2.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5753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357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3575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总收入预算安排建议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0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1815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265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

2.总支出预算安排建议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0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190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

208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08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收入安排建议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143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安排2168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666万元,转移收入94万元,利息收入1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00万元,其他收入54万元。

2.支出安排建议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087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安排32530万元,上解上级8339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1436万元,上年结余13719.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08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284.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我县共有国有企业12家,均属于连年亏损企业,利润收入为负数,故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20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一是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二是打好“三大攻坚战”。 切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认真落实“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措施,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对草原、天然林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投入力度,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守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红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抓住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用好财税政策,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抓住用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积极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抓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机遇,加大财政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力度,力争实现旅游突破350万人次目标,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温泉战略支柱产业,成为温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支持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精准施策,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堵漏增收。二是坚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确保税收与经济保持协调发展。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减税红利。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五是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对资产资源类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㈢确保重点支出。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的支出原则,在足额保障“三保”和维稳支出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县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重大项目等支出。

严控债务风险。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对新增政府债券或其他融资到位资金,除县党委、政府确定急需上的项目外,其余资金要全部用于存量建设项目以及置换偿还原有项目债务,今后新增建设项目,要积极通过争取中央、自治区、湖北省专项资金以及采用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解决。

严格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要求,2020年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步压减;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加强扶贫资金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闭环监管机制和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预决算公开严格按时按规定公开,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单位全面公开达到100%。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全力保障“1+3+3+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4.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7.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8.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等支出。

9.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0.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1.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2.公务卡:指以预算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3.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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